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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91288/201706-00051 组配分类: 年度重点工作分解情况
发布机构: 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知
名称: 青阳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的通知 文号: 青政〔2017〕1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7-05-26
废止日期:
青阳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26 15:01 来源:系统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做好今年各项工作意义重大。根据县十四届二次党代会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目标任务,县政府确定了7个方面24项重点工作,明确了各项工作的牵头负责领导、牵头责任单位和协同配合单位。各牵头负责领导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牵头责任单位要认真履责、抓好落实;重点工作涉及的乡镇和部门要积极配合、主动参与,形成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县政府将各项重点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并适时进行调度,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扎实推进年度“一号工程”

(一)机电先进装备制造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建设项目。

推动首位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向开发区加速集聚,加强创新平台、创新能力、创新服务体系建设,激发开发区发展动力与活力。

牵头负责领导:胡俊;

牵头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经信委、县经济开发区;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东九华旅游度假区项目。

强力推进旅游资源整合,9月底前确定投资主体,年底前完成前期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洪克峰;

牵头责任单位:县旅游外事局;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三)九华佛国温泉综合开发项目。

年内完成一期项目建设并试营业,通过项目二期规划评审。

牵头负责领导:洪克峰;

牵头责任单位:县旅游外事局、朱备镇人民政府;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二、着力保持经济平稳增长

(四)保持主要经济指标的合理增长。

生产总值增长8%,力争增长8.2%;财政收入增长7%,力争增长7.1%;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3%,力争增长15%;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9%,力争增长9.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5%,力争增长12.7%;城镇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8%,力争增长8.2%;农村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8.5%,力争增长8.7%。

牵头负责领导:胡俊、洪克峰;

牵头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经信委、县商务局、县统计局、县国调队;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

(五)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1.加快实施“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重大工程项目。

牵头负责领导:胡俊;

牵头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

2.建成县城至木镇一级公路、蓉城-朱备旅游景观公路,完成青通河航道疏浚工程,开工建设木镇至南陵界一级公路,推进青阳至泾县桃花潭公路前期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洪克峰;

牵头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

3.力争武杭高铁青阳段开工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胡俊;

牵头责任单位:县高铁办;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

4.加快中小河流治理,提升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实施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完善防汛抗旱减灾体系。

牵头负责领导:齐满清;

牵头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

5.继续谋划争取重大项目,全年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10亿元。

牵头负责领导:胡俊;

牵头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

6.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精准调度,推动常华科技、力丰实业二期、友邦矿业、陌上星空等项目启动建设,天平拖拉机智能总装生产线、恒金矿业、龙跃矿业、凯吉实业、佳杰塑料、茂施科技等项目竣工投产。

牵头负责领导:胡俊、洪克峰;

牵头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经信委、县旅游外事局;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

(六)提升招商引资水平。

扎实开展“招商引资攻坚行动年”活动,加强重大招商项目谋划编制,高效对接央企、上市公司,着力在招大引强、招高引新上取得突破,力争全年新引进规模项目112个,其中3个超15亿元大项目、42个省外亿元以上项目;完成到位资金100亿元。常态化开展招商引资“四季行动”,促进招商项目高效转化。坚持领导靠前招商、驻外招商、以商招商和中介招商,强化产业链招商、存量招商、飞地招商,不断掀起招商引资热潮。

牵头负责领导:余龙根;

牵头责任单位:县招商局;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

(七)振兴园区经济和镇域经济。

1.将开发区作为全县经济发展的主战场,加快开发区去“筹”升级,完善道路、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配套,提升园区综合承载能力。

牵头责任单位:县经济开发区;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2.鼓励乡镇做强主导产业,将新河、木镇、丁桥、酉华打造为工业强镇,其余乡镇分类打造商贸重镇、旅游名镇及摄影小镇、禅修小镇、健康小镇等特色小镇,提升发展速度、质量和效益,以园区经济和镇域经济支撑县域经济增长。

牵头负责领导:胡俊、洪克峰;

牵头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三、着力培育特色主导产业

(八)提升工业主导产业层次。

推进传统产业新兴化发展,高水平、持续化推进企业技改。鼓励机电企业加快机器换人、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改造,提升精密铸造、大型铸造和关键零部件制造能力。编制非矿产业转型规划,严格控制非矿粗加工产能,加速向食用钙、药用钙及终端产品升级。实施技改项目130个,完成技改投资54亿元。支持骨干企业做精核心业务,培育一批在细分市场具有核心竞争力、处于全国一流水平的“行业小巨人”。新增规上工业企业18户、产值超亿元企业5户、省“专精特新”企业1户、“两化”融合示范企业1户。

牵头责任单位:县经信委;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

(九)加快发展全域旅游。

以建设旅游目的地城市为目标,扎实开展“全域旅游项目建设年”活动,加快旅游产品供给升级、产业基础升级、旅游品牌升级。推进旅游全要素招商,启动青通河沿岸、环九华山乡村旅游带开发,新增A级景区1家、省优秀旅游乡镇1个,整合摄影大展、音乐嘉年华、乡村旅游节、乡村系列体育赛事等特色展会节庆活动,创新旅游产品供给。实施全域旅游产业基础提升工程,建成县旅游集散中心,建设智慧旅游综合服务平台,启动旅游干线最美景观路、自驾营地、服务驿站规划建设,完善停车场、交通引导标识等服务设施。推进旅游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提高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水平。实施全域旅游一体化营销推广,累计接待国内外游客1297万人次,增长11.7%,完成旅游总收入159亿元,增长13.6%。

牵头负责领导:洪克峰;

牵头责任单位:县旅游外事局、县编办;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培育大健康等现代服务业。

1.全面实施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加快九华佛国温泉综合开发、茶溪禅修小镇等项目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洪克峰;

牵头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旅游外事局、县卫计委;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

2.打造九华黄精健康产业基地,新增九华黄精种苗基地120亩、规模化种植面积2000亩,积极开发九华黄精药食同源保健品,新增省级中药材旅游示范基地、省级龙头企业、省级示范合作社各1家,九华黄精加工年产值达1亿元。

牵头负责领导:洪克峰、齐满清、朱凤英;

牵头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农委、县卫计委;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

3.依托电子商务产业园打造电商众创空间和孵化基地,入驻电商企业5户、小微电商创业团队2个,孵化限上电商企业2户,园区实现产值5000万元。支持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启动童埠物流园项目前期工作,完善商贸流通体系。新增限上商贸企业10户。完成进出口总额4500万美元。

牵头负责领导:洪克峰;

牵头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

(十一)发展现代生态农业。

1.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组建产业化联合体2家,新增省级以上家庭农场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1家。

牵头负责领导:齐满清;

牵头责任单位:县农委;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

2.加快名优茶、皖南土鸡、特种水产、花卉苗木等特色产业发展,新增“三品一标”认证4个。

牵头负责领导:齐满清;

牵头责任单位:县农委;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

3.实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提升工程,积极开发生态渔村、山水人家、采摘篱园等乡村旅游、休闲农业产品,新增省级休闲农业示范点2家、市级5家。

牵头负责领导:洪克峰、齐满清;

牵头责任单位:县农委、县旅游外事局、县美丽办;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

4.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建成30个农村电商服务站。

牵头负责领导:洪克峰、齐满清;

牵头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农委;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着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十二)激发大众创业热情。

1.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向纵深发展。继续承接落实国家和省市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面实施“3+2”清单制度。

牵头负责领导:胡俊;

牵头责任单位:县编办、县物价局、县政务服务中心;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

2.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跨部门联合检查方式。全年净增企业400户、个体工商户1000户。

牵头负责领导:胡俊、洪克峰;

牵头责任单位:县政府办(法制办)、县市场监管局;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

3.加快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标准化、监管智能化建设,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效益。

牵头负责领导:胡俊;

牵头责任单位:县公管局;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

4.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促进部门公共服务相互衔接、企业信息共享交换,变“群众跑腿”为“信息跑路”。

牵头负责领导:胡俊;

牵头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三)推动企业降本增效。

1.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清理各种不合理收费。

牵头负责领导:胡俊;

牵头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物价局;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

2.健全金融考核、银企对接、“4321”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落实无还本续贷政策,扩大“税融通”业务规模,新增信贷投放12亿元。积极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力争新增“新三板”挂牌企业2家。

牵头负责领导:胡俊;

牵头责任单位:县人行、县金融办;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

3.抢抓电力体制改革机遇,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牵头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经信委、县供电公司;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

4.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强化项目用地保障。

牵头负责领导:张勇;

牵头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

(十四)推进创新驱动发展。

1.强化企业创新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支持企业提升和新建研发机构,争取省级科技重大专项1个、技术攻关或转移项目1个,新增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家、市级众创空间1家,培育高新技术企业4户、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2户,专利授权量300件以上,力争引进1支高层次人才团队来青创新创业,争创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县。

牵头责任单位:县科技局;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

2.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壮大熟练技工队伍。

牵头负责领导:胡俊;

牵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

3.推进质量强县战略和品牌建设,新增中国驰名商标1件、省著名商标3件、安徽名牌产品1个。

牵头负责领导:洪克峰;

牵头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

五、着力巩固生态领先优势

(十五)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1.落实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规划,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强化生态红线管控。

牵头负责领导:胡俊;

牵头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

2.完成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全面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牵头负责领导:张勇;

牵头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

3.加强九华山国家森林公园、青通河湿地、盘台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林业增绿增效行动,完成造林绿化提升4.4万亩。抓好林业“双防”工程,防止森林火灾和灾害性森林病虫害发生。

牵头负责领导:齐满清;

牵头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

4.确保牛桥水库等城镇饮用水源地安全,加快县城饮用水备用水源地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张勇;

牵头责任单位:县住建委、县环保局;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六)加大环境治理力度。

1.强力推进精准治污、铁腕治矿、重拳治砂、科技治超“四治”行动。

牵头负责领导:洪克峰、齐满清、余龙根;

牵头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环保局;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

2.严格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建立精准治污清单。新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1座,建成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

牵头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

3.常态化开展“9+1”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加强道路和施工扬尘、餐饮业油烟、工业和矿山粉尘治理,提升空气质量。

牵头负责领导:洪克峰、齐满清、张勇;

牵头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住建委、县交通运输局、县农委、县行政执法局、县旅游外事局;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

4.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牵头负责领导:张勇;

牵头责任单位:县住建委;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

5.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强化养殖企业污染管控。

牵头负责领导:齐满清;

牵头责任单位:县农委;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

6.启动18家“绿色矿山”创建,引导13家矿山主动关停,推动2家矿山注销关闭、4家矿山启动整合。

牵头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

7.实施非法采砂、洗砂、制砂、堆砂专项整治,确保所有河道全面禁采。

牵头负责领导:齐满清;

牵头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

8.完善科技治超联动机制,进一步形成治超合力。

牵头负责领导:洪克峰;

牵头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七)强化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1.加大力度推进“腾笼换鸟”,重组停产半停产企业8家。

牵头责任单位:县招商局、县经信委;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

2.依法加强土地管理,健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长效机制,处置低效用地300亩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张勇;

牵头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

3.严格环境准入和污染物总量排放控制,引导企业加强水、气、固废等循环利用。

牵头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

4.积极发展风电、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

牵头负责领导:胡俊;

牵头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经信委、县供电公司;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

六、着力加快城乡统筹进程

(十八)推进城市精致建设。

建成开放县文化中心“四馆”,完成芙蓉湖和园改造,积极创建安徽省园林县城。打通九子大道、青山路、莲花路等城区“断头路”,新增、改造城市绿化12万平方米,亮化提升9公里,新增停车位300个,新建、改造供水管网17公里、燃气管线13公里。与大型国有水务企业开展股权合作,实施供排水一体化项目,提升供排水管理科学化、专业化水平。把握城市供地节奏,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牵头负责领导:张勇;

牵头责任单位:县住建委;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蓉城镇人民政府。

(十九)加强城市精细管理。

1.进一步理顺城市执法体制和管理机制,推动管理职能整合。完善城区生活垃圾收运系统,提升县城常态化保洁水平。加强户外广告管理,整治废品收购和建材占道经营行为,强化城市违法建设巡查,规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

牵头负责领导:张勇;

牵头责任单位:县行政执法局、县住建委;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蓉城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

2.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牵头负责领导:胡俊、齐满清、张勇;

牵头责任单位:发改委、县公安局、县行政执法局、县住建委;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蓉城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

(二十)提升美丽乡村内涵。

1.巩固集镇“两治理一加强”成果,提升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牵头负责领导:洪克峰、张勇;

牵头责任单位:县住建委、县美丽办;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

2.按照旅游全域化理念,全面推进青通河流域人居环境治理。

牵头负责领导:洪克峰、齐满清、张勇;

牵头责任单位:县旅游外事局、县水务局、县住建委;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3.建设22个美丽乡村中心村,打造8个样板村,完成476个自然村环境整治。

牵头负责领导:洪克峰;

牵头责任单位:县美丽办;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

4.坚持美丽乡村建设与特色产业培育协同推进,因地制宜培育乡村旅游、休闲农业、林下经济等特色产业,新增省旅游小镇1个、省旅游示范村1个,推动美丽乡村建设提质增效。

牵头负责领导:洪克峰、齐满清;

牵头责任单位:县美丽办、县旅游外事局、县农委、县林业局;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十一)夯实农村发展基础。

1.持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成果在土地流转、耕地保护、三资管理等领域的综合应用。有序实施农村集体土地“三权分置”,新增土地流转面积1万亩。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运营台账,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和处置程序。

牵头负责领导:齐满清、张勇;

牵头责任单位:县农委、县国土资源局;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

2.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牵头负责领导:洪克峰;

牵头责任单位:县供销社;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

3.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强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成果应用,推广劝耕贷、助农宝业务,让更多金融活水流向“三农”。

牵头负责领导:胡俊、齐满清;

牵头责任单位:县人行、县农委、县金融办;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

3.完成七星河出口段左岸、青通河元桥段防洪工程,推进青通河上游、东河等中小河流薄弱环节治理,完善农田水利设施。

牵头负责领导:齐满清;

牵头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

4.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2.5万亩。

牵头负责领导:张勇;

牵头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

5.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及村级公路网化工程180公里。

牵头负责领导:洪克峰;

牵头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

6.实施骨干电网输变电和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71.3公里。

牵头责任单位:县供电公司;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二十二)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和民生工程。

1.有力有序有效实施脱贫攻坚“十大工程”,做到精准施策、精准帮扶,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2017年建成18个贫困村财政扶贫专项资金项目,完成贫困户户用光伏建设任务,增强贫困村、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确保6个贫困村出列、2000名贫困人口脱贫。

牵头负责领导:齐满清、张玮;

牵头责任单位:县扶贫办;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

2.发放扶贫小额信贷2000万元。

牵头负责领导:胡俊、齐满清、张玮;

牵头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金融办、县人行;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

3.认真实施民生工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

牵头负责领导:胡俊;

牵头责任单位:县民生办;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

4.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新增城镇就业岗位2400个、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700人。

牵头负责领导:胡俊;

牵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

5.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扎实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推进社会保险征缴扩面,对特殊困难群体实行分类施保、应保尽保。

牵头负责领导:胡俊、齐满清;

牵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民政局;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

6.改造农村危房1200套,全面推行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

牵头负责领导:张勇;

牵头责任单位:县住建委;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

7.实施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示范城市项目,提升城乡公交一体化水平。

牵头负责领导:洪克峰;

牵头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

(二十三)增加基本公共服务供给。

1.启动教育现代化创建工程。建成新四中,组建新三小,基本解决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大班额”问题。

牵头负责领导:朱凤英;

牵头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

2.深化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推进县域医共体试点,实施医保按病种付费。启动县医院整体搬迁工程,强化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夯实计生基层基础,加强优生优育服务。

牵头负责领导:朱凤英;

牵头责任单位:县卫计委;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

3.巩固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成果,加强文物、非遗传承保护。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牵头负责领导:朱凤英;

牵头责任单位:县文广新局;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

4.普及科技和防震减灾知识。

牵头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地震局);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

5.强化依法统计,扎实推进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

牵头负责领导:胡俊、齐满清;

牵头责任单位:县统计局、县农委;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

6.扎实推进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

牵头负责领导:齐满清;

牵头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

(二十四)提升社会治理能力。

1.扎实推进“七五”普法,完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体系。深化社区体制改革,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

牵头负责领导:齐满清;

牵头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民政局;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

2.加快实施公安“天网工程”二期项目,完善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牵头负责领导:齐满清;

牵头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

3.启动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应急管理等统一指挥系统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胡俊、齐满清;

牵头责任单位:县政府应急办、县水务局、县气象局、县国土资源局;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

4.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严防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牵头责任单位:县安监局;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

5.统筹加强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市场物价、建设工程质量监管。

牵头负责领导:胡俊、洪克峰、张勇;

牵头责任单位:县物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委;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

6.加强国防教育、国防动员、民兵预备役和人民防空工作,争创全省双拥模范县“七连冠”。

牵头负责领导:齐满清;

牵头责任单位:县人武部、县民政局;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

7.坚持诉访分离,重视初信初访,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牵头负责领导:齐满清;

牵头责任单位:县信访局;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