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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91288/201605-00030 组配分类: 年度重点工作分解情况
发布机构: 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公民 / 通知
名称: 青阳县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的通知 文号: 青政〔2016〕1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6-05-03
废止日期:
青阳县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03 08:33 来源:系统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和“调转促”行动计划的开局之年,做好2016年的各项工作,意义重大。根据县委十三届十四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目标任务,县政府确定了22项重点工作,明确了各项工作的牵头负责领导、牵头责任单位和协同配合单位。各牵头负责领导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牵头责任单位要认真履责、抓好落实;重点工作涉及的乡镇和部门要积极配合、主动参与,形成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县政府将把各项重点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并适时进行调度,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一、增强投资创业活力,保持经济稳定增长

1.保持主要经济指标的合理增长

生产总值增长8.5%,力争增长9.5%;财政收入增长8.5%,力争增长9.5%;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3%,力争增长15%;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10%,力争增长1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力争增长12%;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29.5%,力争增长43.8%。

牵头负责领导:胡俊、洪克峰;

牵头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经信委、县商务局;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

2.提升企业帮扶水平

(1)健全县领导联系重点企业制度,启动8家“行业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力争全年新增规模工业企业16户,新增产值亿元以上企业8户。

牵头责任单位:县经信委;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

(2)通过市场化方式运作产业引导基金,公开、规范、透明地兑现产业发展扶持政策。

牵头负责领导:胡俊;

牵头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

(3)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全年新增贷款12亿元以上。加大上市后备企业辅导力度,推动3家企业挂牌新“三板”、4家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5家企业与券商签约。

牵头负责领导:胡俊、程丽娜;

牵头责任单位:县人行、县金融办;

协同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各商业银行。

(4)做实做强县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和开发区金诺担保公司,全面推行政银担合作担保机制,新增担保贷款1亿元。

牵头负责领导:程丽娜;

牵头责任单位:县经信委、县经济开发区;

协同配合单位:县人行、县金融办,各金融机构。

(5)加大人才引进培养力度,引导在外务工人员返乡就业创业,培训、引进、回流2200人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胡俊;

牵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经济开发区;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

3.注重招商引资实效

完善招商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突出招大引强、招高引新的导向,力争全年新引进规模项目100个,其中工业项目53个、省外亿元以上项目42个;完成招商引资到位资金90亿元,其中省外亿元以上项目到位资金75亿元。常态化开展招商引资集中签约、开工活动,健全招商项目跟踪管理机制,确保当年签约项目开工率达到70%以上。推进领导靠前招商、小分队驻外招商、县直单位产业招商、以商招商、“青商回归”工程的有效结合,增强招商工作合力。

牵头责任单位:县招商局;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

4.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1)遴选一批项目由县级领导联系,落实“四督四保”机制,分层分级实施调度,推动超威新能源产业园等34个超亿元产业项目加快建设进度、早日投产见效。推进G318县城-木镇段改建工程加快建设,城区供排水一体化PPP模式项目顺利运营,110千伏酉华变和陵阳变投入使用。

牵头负责领导:胡俊、洪克峰、张勇;

牵头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委、县供电公司;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

(2)全年争取中央和省级项目资金9.5亿元。

牵头负责领导:胡俊;

牵头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

5.激发大众创业热情

(1)落实涉企收费清单制度,探索建立“负面清单”,营造优质创业环境。

牵头负责领导:胡俊;

牵头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物价局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

(2)积极推进电子营业执照试点,进一步提升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化水平。全年净增企业350户、个体工商户1000户、注册资本金30亿元。

牵头负责领导:洪克峰;

牵头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

(3)充分利用闲置厂房,加快县开发区小微企业孵化器建设。加大小额创业贷款投放力度,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为大众创业“加油减负”。

牵头负责领导:胡俊;

牵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经济开发区;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加快工业转型步伐,推动发展提质增效

6.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鼓励机电装备制造企业加快“两化融合”,推进以智能化、“机器换人”为核心的技术改造,逐步转型生产中高端产品。推动铸造企业引进新工艺、新设备,提升精密铸造和大型铸造能力。严格控制普通氧化钙和方解石粗加工产能,引导20家粉体加工企业启动产业链延伸计划。全年实施技改项目100个以上,完成技改投资45亿元,新增省“专精特新”企业3户。

牵头责任单位:县经信委;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

7.强化创新驱动发展

(1)争创国家知识产权强县试点工程示范县。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加大关键技术攻关和研发投入,打造一批引领产业高端发展的创新型龙头企业。新增高新技术企业2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家、产学研合作项目6个,专利授权量540件以上。

牵头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经信委;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

(2)推进质量强县战略和品牌建设,培育省名牌产品1件、著名商标2件。

牵头负责领导:洪克峰;

牵头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

8.加大存量盘活力度

(1)调整完善县、乡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强化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和用地监管,加大批而未供、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力度。严格落实土地使用税差别化征收政策,盘活重组停产半停产企业10家,处置低效用地500亩。

牵头负责领导:胡俊、张勇;

牵头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县地税局、县招商局;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

(2)鼓励小微企业入驻闲置标准化厂房,争取全年租售标准化厂房4万平方米。

牵头责任单位:县经信委、县招商局、县经济开发区;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

9.推动特色园区建设

发挥县开发区产业集聚效应,加速以产兴城、以城促产、产城融合步伐,提高首位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度和竞争力。规范开发区内部运行机制,提升精细化服务水平。支持乡镇依托工业集中区,实施差异化发展战略,做大做强特色产业。

牵头负责领导:胡俊;

牵头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三、提升旅游产业层次,促进三产加快发展

10.推进旅游全域化发展

(1)围绕“禅修、养身、休闲”等文化主题,整体开发九华山东北部旅游资源,规划建设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打造文化旅游产业龙头。积极推进德懋堂二期、富贵陵阳等旅游综合体项目,力争四季永逸、合泉山居两个五星级标准酒店投入运营。推动九华大峡谷创建4A级景区,启动独龙峡谷、梅山瀑布景区建设。新增国家A级景区1家、星级饭店1家、星级农家乐8家。编制乡村旅游发展规划,大力推进乡村旅游发展。抓住京福高铁、宁安高铁开通机遇,加强旅游宣传营销。推进“互联网+旅游”,建设青阳智慧旅游平台。

牵头负责领导:洪克峰;

牵头责任单位:县旅游外事局;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

(2)基本建成蓉城-朱备旅游景观通道。

牵头负责领导:洪克峰;

牵头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协同配合单位:蓉城镇人民政府、朱备镇人民政府。

11.加快电商产业发展

推进电商产业园建设,打造电商孵化基地和众创空间。完成20个村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建设,夯实电商产业发展基础。推动制造加工、商贸流通、旅游休闲、农业龙头企业应用电子商务,促进更多产品和服务进城下乡。

牵头负责领导:洪克峰;

牵头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经济开发区;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

12.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

围绕国家“供给侧”改革,优化消费产品和服务供给结构,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加快亿达广场城市综合体建设,打造城市新商圈。积极推进富贵陵阳古玩街、开发区汽车销售服务集聚区等特色市场建设。新增限上商贸企业10家。

牵头负责领导:洪克峰、张勇;

牵头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住建委;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

四、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夯实“三农”发展基础。

13.深化农村综合改革

(1)加强县乡两级土地流转服务和管理网络建设,新增流转面积1万亩。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增农业产业化联合体2家、家庭农场5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10家。

牵头负责领导:齐满清;

牵头责任单位:县农委;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

(2)深化农村金融综合改革,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创新农村金融产品,新增“三农”领域贷款8.2亿元。

牵头负责领导:胡俊、程丽娜;

牵头责任单位:县人行、县金融办;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金融机构。

14.转变农业发展方式

研究制定激励措施,提升九华黄精产业规模化种植和标准化生产水平,扩大产业影响力和品牌竞争力。继续推进名优茶、皖南土鸡、特种水产、花卉苗木等特色产业发展,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提质增效。引进和培育农业产业化项目2个以上,促进农产品就地加工转化。大力发展观光农业,培育1-2家集农业生产、游乐观光等主题的农业示范园,积极创建国家级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区。

牵头负责领导:齐满清;

牵头责任单位:县农委;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

15.改善农村基础设施

(1)推进七星河、青通河等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加快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完成山塘扩挖488口,加固病险水库3座,改造小型水闸6座、末级渠系2万亩,改造小型泵站500KW。新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7处。

牵头负责领导:齐满清;

牵头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协同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强化耕地保护,推进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2.3万亩。

牵头负责领导:张勇;

牵头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

协同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3)改造县乡公路20公里、危桥2座,完成农村公路网化工程20公里、防护工程30公里。

牵头负责领导:洪克峰;

牵头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协同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4)升级农村电网130公里。

牵头责任单位:县供电公司;

协同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6.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1)巩固前期29个中心村建设成果,在乡镇政府驻地行政村等区域确定16个省级中心村、12个县级中心村,扎实开展美丽乡村整县推进试点工作,打造青九线、青朱陵线、蓉十杜线等3条美丽乡村精品线路。制定、实施美丽乡村产业发展五年规划,将兴业富民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牵头负责领导:洪克峰;

牵头责任单位:县美丽办;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

(2)加强涉农项目和资金整合,完善村民自治和群众参与机制,健全美丽乡村建设长效管护制度。

牵头负责领导:胡俊、洪克峰;

牵头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美丽办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突出生态宜居特色,彰显皖南名城魅力

17.着力完善城市功能

全面建成芙蓉湖公园,完成生活垃圾转运系统建设,基本建成县文化中心,完善新城水、电、气、通讯、环卫等各类公共服务设施,不断提升新区承载功能。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老城区人居环境,延伸改造九子东路等城区道路6条、3.4公里。改造医药公司仓库、城关粮站等区域,新增停车位100个。实施县城出入口绿化提升工程,新增城市绿化10万平方米。新建改造供水管网7公里、污水管网8公里、燃气管道20公里。

牵头负责领导:张勇;

牵头责任单位:县住建委、县行政执法局;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蓉城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

18.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

扎实开展“安徽省文明县”创建工作。切实加强县城规划建设管理,集中开展菜市夜市、洗车修车、废品回收经营秩序整治行动,下大气力解决占道经营、乱设摊点、乱堆乱放等问题。开展青通河、富阳河河道清淤和生态治理,实现渔业资源保护和河道保洁工作常态化。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加大城乡违法建设查处力度。

牵头负责领导:张勇;

牵头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住建委、县行政执法局;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蓉城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

19.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1)深入推进国家生态县创建,力争通过环保部验收。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建立环境监管网格体系,抓好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严格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建立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加大秸秆禁烧巡查监管力度,积极推动秸秆综合利用。

牵头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农委、县水务局;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

(2)开展“9+1”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解决一批群众关心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改善县域环境质量。

牵头负责领导:洪克峰、齐满清、张勇;

牵头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住建委、县交通运输局、县农委、县行政执法局、县旅游外事局;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

(3)大力实施森林增长工程,完成植树造林5000亩,绿化城乡道路30公里。

牵头负责领导:齐满清;

牵头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

六、着力加强社会治理,切实保障改善民生

20.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1)全面启动“七五”普法工作,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牵头负责领导:齐满清;

牵头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

(2)加强标准化社区建设,提升社区管理服务功能。

牵头负责领导:齐满清;

牵头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蓉城镇人民政府。

(3)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公共场所、重点部位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防范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深入实施“铸安”行动,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坚持诉访分离,重视初信初访,依法妥善解决群众信访问题。

牵头负责领导:齐满清;

牵头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信访局;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

(4)加强国防教育、国防动员和民兵预备役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齐满清;

牵头责任单位:县人武部、县民政局;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

(5)强化市场主体事中事后监管,切实规范市场秩序。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法治化、电子化、标准化建设。完善依法征迁机制,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牵头负责领导:胡俊、洪克峰、张勇;

牵头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公管局、县征迁办;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

21.推动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1)深化城乡学校“结对帮扶”,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快推进新四中、第二幼儿园建设,两年内基本解决城区学校“大班额”和“入园难”问题。

牵头负责领导:王师琴;

牵头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协同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

(2)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管理现代化、学科专业化建设,全面实行乡镇卫生院财政经费定项补助机制,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完善计生利益导向和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宣传落实“全面二孩”政策,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牵头负责领导:胡俊、王师琴;

牵头责任单位:县卫计委、县财政局;

协同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3)全面完成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新建两处农民文化乐园,完成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公共体育场建设,确保通过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验收。

牵头负责领导:王师琴;

牵头责任单位:县文广新局;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4)扎实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和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

牵头负责领导:齐满清;

牵头责任单位:县农委、县民政局;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5)推动气象预警监测中心投入运行。

牵头负责领导:齐满清;

牵头责任单位:县气象局;

协同配合单位:蓉城镇人民政府。

(6)认真贯彻落实《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省、市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安排部署,扎实做好我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推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在基层落地,力争2016年第二季度颁发新证、停发旧证。

牵头负责领导:张勇

牵头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

协同配合单位:县住建委、县林业局

22.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

(1)深入实施33项民生工程,重点保障城乡居民基本民生,对特殊困难群体实行分类施保、应保尽保。

牵头负责领导:胡俊;

牵头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

(2)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新增城镇就业岗位2400个、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700人。

牵头负责领导:胡俊;

牵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

(3)推进各类社会保障保险扩面提标,继续落实社会困难老人救助、高龄老人津贴补贴、贫困残疾人家庭生活救助政策,建立低收入高龄老人居家养老补贴制度。完善双拥优抚安置保障体系。

牵头负责领导:胡俊、齐满清;

牵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残联;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

(4)认真落实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专户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

牵头负责领导:胡俊、张勇;

牵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住建委;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

(5)改造棚户区280套、农村危房1000套。

牵头负责领导:张勇;

牵头责任单位:县住建委;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

(6)坚持精准扶贫,实施整村推进,力争实现7个贫困村、2400名贫困人口脱贫。

牵头负责领导:齐满清;

牵头责任单位:县农委;

协同配合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

青阳县人民政府    

201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