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合计
16.90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
二、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预算为部门预算数。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6.9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6.90万元,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执法执勤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由县财政局统筹安排。
公务接待费预算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业务指导和接待外市(县)相关单位业务交流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安徽省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3]207号)规定。
联系方式:青阳县纪委监察局政务公开电子邮箱:qyjw2008@163.com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