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县纪委监委 > 部门预决算 > “三公”经费情况
索引号: 003291246/201504-00002 组配分类: “三公”经费情况
发布机构: 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青阳县纪委监察局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5-04-30
废止日期:
青阳县纪委监察局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5-04-30 16:56 来源:系统 字号:[默认 超大]

一、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合计

29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接待费

17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2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12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二、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预算为部门预算数。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无,公务接待费1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预算1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业务指导和接待外市(县)相关单位业务交流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安徽省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3]207号)规定。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12万元,2015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费,包括燃料费、修理费、过路过桥费、保险等支出,用于保障日常公务等需要。

联系方式:青阳县纪委监察局政务公开电子邮箱:qyjw200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