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6-035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皖(2018)青阳县不动产权第0007434号
甘现宏
使用权/森林、林木所有权/森林、林木使用权
341723104007JE00009L00000001
青阳县丁桥镇狮山村夹塘组朝阳山
依申请作废
2
皖(2018)青阳县不动产权第0007435号
341723104007JE00005L00000001
青阳县丁桥镇狮山村古塘组朝阳山
3
皖(2018)青阳县不动产权第0007436号
341723104007JE00003L00000001
4
皖(2018)青阳县不动产权第0007437号
341723104007JE00007L00000001
青阳县丁桥镇狮山村涝组朝阳山
公示单位:青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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