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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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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危房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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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民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村〔2021〕35 号);
2.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工作的通知》(建村函〔2025〕147号)。
3.《关于转发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暨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池建村函[2022]291号); 4.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切实做好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池建村函〔2025〕1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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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对象是农村低收入群体,其中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等人员身份信息由民政部门认定;支出型困难家庭、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和其他脱贫户等人员身份信息由农业农村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认定。各地在确定补助对象时应优先照顾符合条件的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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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危房改造主要以农户自筹资金为主、政府予以适当补助。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采取分类补助,重建房屋的,补助农户不低于2万元;修缮加固的,补助农户不低于0.6万元。农房抗震改造新建和加固户均补助标准,各地可结合实际分别在当地农村危房改造新建和修缮加固户均补助基础上适当予以上浮。各市、县(市、区)要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补助资金统筹,根据实际情况,要进一步细化提高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到户补助标准,避免补助资金结余,提高补助资金拨付率和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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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测算并征求各县(区)、九华山风景区意见,报市政府同意,将我市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确定为:房屋重建3万元/户,房屋修缮加固1万元/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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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确定为:房屋重建3万元/户,房屋修缮加固1万元/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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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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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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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验收后30日内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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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6-502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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