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6-029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或宗地编码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单元号
坐落
备注
1
青集建(2000)字第07335号
陈加宏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蓉城镇清泉岭村(原红旗村)梅冲组
依申请注销
公示单位:青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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