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2026-030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6 年 05 月 11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陵阳中心所(陵阳不动产登记站)
青阳县陵阳镇崇觉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方式: 0566-5812080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吴平安(户)
宅基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青阳县陵阳镇崇觉村六组
341723103014JC00325F99990001
160.00㎡
289.65㎡
宅基地
公告单位:青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 04月 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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