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2026-025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05月0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石安中心所
联系方式:0566-5738880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面积(㎡)
用途
备注
1
池州市丹青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青阳县酉华镇永高建材有限公司东侧
341723106002JB00001W00000000
3692.42
工业
公告单位:青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0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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