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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四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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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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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池青)文综罚字〔2026〕F-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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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四)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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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四东因实施《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禁止行为,情节严重被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其行为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应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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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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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从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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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限制从业:5年内(2026年4月15日至2031年4月14日)不得担任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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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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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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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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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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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含广播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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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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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823MB1629388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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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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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823MB1629388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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