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18230032911816/202603-00019 | 组配分类: | 财政专项资金 |
| 发布机构: | 青阳县民政局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 名称: | 青阳县民政局关于2025年度省级以上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的公告 | 文号: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6-03-20 | |
| 废止日期: |
根据《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民办发〔2019〕34号)《安徽省民政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试行)》《青阳县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的通知》,为加强我县福利彩票公益金监督管理,现将我县2025年度省级以上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布如下:
一、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
青阳县2025年度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预算资金246.3万元(含2024年提前下达2025年度资金)其中市级二次分配21.5万元;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预算资金219.3万元,共计465.6万元,用于全县6个社会福利项目。其中:老年人福利类项目272.3万元、社会公益类项目171.8万元、残疾人福利类项目16.5万元、儿童福利类项目5万元。
(一)分配和使用方向
根据中央下达资金的用途和要求,结合中央、省、市级资金安排情况统筹考虑,聚焦重点工作需求,制定并严格落实资金分配方案。具体分配情况为:县本级留存412.6万元,其中: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207.8万元,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含殡仪馆建设)171.8万元,“福彩圆梦 孤儿助学”项目5万元,精康融合项目16.5万元,老年助餐项目11.5万元;剩余53万元分配5个村用于建设农村幸福院项目补助。
严格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福彩公益金项目经充分论证后准予立项并备案登记,按规定用于老年人福利、儿童福利、残疾人福利及社会公益等方面支出,资金分配方案经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确保符合福彩公益金使用相关规定。2025年度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方向,按项目类别分为以下四大类:
1.老年人福利类项目272.3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幸福院建设、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和老年助餐项目。(1)农村幸福院建设项目53万元(2025年实际补助50万元,结转3万元2026年继续使用):新建农村幸福院5个,主要用于幸福院内设置了老年食堂、日间照料室、棋牌室、图书阅览室、多功能室及户外活动区等功能区。(2)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207.8万元,主要用于为60周岁及以上经济困难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3)老年助餐项目11.5万元主要用于7个老年食堂(助餐点)购置或更新设施设备,提升老年助餐服务质量,提高老年人幸福指数。
2.社会公益类项目171.8万元,主要用于新建城市公益性公墓(含新殡仪馆),投入各类资金478.6万元(含中央福彩公益金171.8万元)。
3.残疾人福利类项目16.5万元,主要用于精康融合项目,投入各类资金24.2万元(含中央福彩公益金16.5万元),为精神患者进行病情评估、康复治疗、健康教育。
4.儿童福利类项目5万元,主要用于资助年满18周岁全日制就读高校和高职院校的孤儿。
(二)资金具体分配情况
|
单 位 |
老年人福利类 |
残疾人福利类 |
儿童福利类 |
社会公益类 |
合 计 |
备 注 |
|
县本级 |
219.3 |
16.5 |
5 |
171.8 |
412.6 |
老年人福利类50万元为农村幸福院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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蓉城镇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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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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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心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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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阳镇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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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石村、南阳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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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河镇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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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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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梅桥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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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田镇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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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梅村 |
(三)县本级项目情况
1、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207.8万元
主要内容:用于项目地区为60周岁及以上经济困难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项目完成情况:面向经济困难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已建设不少于226张家庭养老床位,提供不少于423人次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实际效果:缓解老年人养老压力,让老年人晚年生活的更加丰富多彩,实现了“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老有所乐”。
项目单位:青阳县县民政局
项目周期:1年
项目负责人:刘忠文
联系方式:0566-5036871
2、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含殡仪馆建设)总投资478.6万元,其中中央福彩公益金171.8万元。
主要内容:新建城市公益性公墓(含新殡仪馆)
项目完成情况:基本完成城市公益性公墓一期(殡仪馆)项目主体工程建设
实际效果:已建成部分功能初步显现,达到阶段性预期目标
项目单位:青阳县县民政局
项目周期:1年
项目负责人:周闰芳
联系方式:0566-5026079
3、精康融合项目总投资24.2万元,其中中央福彩公益金16.5万元。
主要内容:为精神患者提供病情评估、康复治疗、健康教育
项目完成情况:在提升精神障碍患者生活质量、促进其融入社会等方面持续发力,项目秉持着关爱精神障碍患者、助力他们重归正常生活的理念,通过整合多方资源,为患者提供康复服务。
实际效果: 患者病情与生活状况得到了改善、 家庭支持与参与度得到了提升,家庭氛围更加和谐。
项目单位:青阳县县民政局
项目周期:1年
项目负责人:周闰芳
联系方式:0566-5026079
4、“福彩圆梦 孤儿助学”项目5万元。
主要内容:资助年满18周岁全日制就读高校和高职院校的孤儿
项目完成情况:资金及时发放
实际效果:保障了5名高校(高职)孤儿安心学习
项目单位:青阳县县民政局
项目周期:1年
项目负责人:陈廷
联系方式:0566-5020107
5、老年人助餐项目11.5万元。
主要内容:用于7个老年食堂(助餐点)购置或更新相关设施设备,提升老年助餐服务质量,提高老年人幸福指数。
项目完成情况:购置或更新了7个老年食堂(助餐点)相关设施设备
实际效果:提升了老年助餐的服务质量,提高了老年人幸福指数。
项目单位:青阳县县民政局
项目周期:1年
项目负责人:刘忠文
联系方式:0566-5036871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
青阳县2025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区域绩效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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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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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中央集中福彩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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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主管部门 |
民政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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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主管部门 |
池州市民政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青阳县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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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金投入情况 |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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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资金总额: |
780.1 |
640.32 |
82.08% |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465.6 |
328.82 |
70.62% |
||||
|
地方财政资金 |
|
|
|
||||
|
其他资金 |
314.5 |
311.5 |
99.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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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金管理情况 |
|
情况说明 |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
||||
|
分配科学性 |
科学分配 |
|
|||||
|
下达及时性 |
及时下达 |
|
|||||
|
拨付合规性 |
合规拨付 |
|
|||||
|
使用规范性 |
规范使用 |
|
|||||
|
执行准确性 |
准确执行 |
|
|||||
|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
总体绩效目标完成 |
|
|||||
|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
联合相关科室已跟踪检查 |
|
|||||
|
1、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2、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
1、完善提升县乡村三级养老服网络建设; 4、用于7个老年食堂(助餐点)购置或更新相关设施设备,提升老年助餐服务质量,提高老年人幸福指数。 5、支持城市公益性公墓(殡仪馆)项目建设。 |
1、支持全县农村幸福院建设,按照“六有标准”建设完成6家农村幸福院,验收合格率100% 4、完成了7个老年食堂(助餐点)购置或更新相关设施设备,提升了老年助餐服务质量,提高了老年人幸福指数 5、基本完成城市公益性公墓一期(殡仪馆)项目主体工程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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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绩效指标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
产 |
数量指标 |
维修改造养老服务机构数 |
≧5 |
6 |
|
||
|
养老服务机构新配置设备数 |
≧5 |
6 |
|
||||
|
完成规范精康服务人次数 |
≧1000 |
1069人次 |
|
||||
|
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人员培训人次数 |
≧40 |
40人次 |
|
||||
|
“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资助孤儿人数 |
≧5人 |
5人 |
|
||||
|
殡葬设施设备配置数量 |
≧1 |
1 |
|
||||
|
助餐点数量 |
=5 |
7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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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指标 |
资金发放及时性 |
及时发放 |
及时发放 |
|
|||
|
配置的设施设备验收合格率 |
100% |
100% |
|
||||
|
效 |
社会效益 |
中央集中福彩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成效 |
成效显著 |
成效显著 |
|
||
|
对提高老年人幸福指数生活水平,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改善的影响 |
提高老年助餐服务质量提高老年人幸福指数,持续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
提高了老年助餐服务质量和幸福指数,持续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
|
||||
|
幸福院设养老机构改造、设施设备配置 |
丰富了老年人的晚年生活,实现了“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老有所乐” |
持续丰富 |
|
||||
|
精康服务对象 |
改善了患者病情与生活状况、 家庭支持与参与度得到了提升,家庭氛围更加和谐。 |
持续改善 |
|
||||
|
“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资助孤儿人数 |
保障了孤儿安心学习 |
持续保障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接受养老服务的老年人(或家庭成员)满意度 |
≧90% |
98% |
|
||
|
接受康复服务的精神障碍患者(或家庭成员)满意度 |
≧90% |
90% |
|
||||
|
接受孤儿助学项目资助的孤儿满意度 |
≧90% |
100% |
|
||||
|
老年人满意度 |
≥90% |
98% |
|
||||
|
说明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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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主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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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省级彩票公益金支持民政事业发展资金
2025年,省民政厅、省财政厅下拨池州市青阳县省级福彩公益金574.6万元,其中市级二次分配0万元,主要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奖补、支持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
(一)分配情况和使用方向
1、省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奖补资金242.8万元。主要用于购买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支出和农村敬老院运营服务能力提升补助支出。
2、支持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补助资金331.8万元。其中老年人福利13.1万元,用于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和老年食堂(助餐点)运营补助;残疾人福利7.7万元,用于精康融合项目;儿童福利4.2万元,用于关爱未成年人保护项目;社会公益殡葬事业发展306.8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
(二)资金分配情况
|
地区 |
省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奖补资金 |
支持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补助资金 |
合计 |
|
县本级 |
187.8 |
257.1 |
444.9 |
|
蓉城镇 |
5 |
|
5 |
|
新河镇 |
5 |
|
5 |
|
丁桥镇 |
5 |
|
5 |
|
庙前镇 |
5 |
|
5 |
|
朱备镇 |
5 |
|
5 |
|
杨田镇 |
5 |
55.3 |
60.3 |
|
杜村乡 |
5 |
|
5 |
|
木镇镇 |
5 |
|
5 |
|
酉华镇 |
5 |
|
5 |
|
陵阳镇 |
10 |
19.4 |
29.4 |
(三)县本级项目情况
1、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项目,187.8万元(其中169.36万元用于24年项目尾款,18.44万元用于25年项目)。
主要内容: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八助)、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助、探视走访和其他服务。
项目完成情况:2024年已完成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4163人,经济困难失能失智老年人护理服务113人。2025年已完成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4218人,经济困难失能失智老年人护理服务108人。
实际效果: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缓解养老压力,让老年人晚年生活的更加丰富多彩,实现了“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老有所乐”。
项目单位:青阳县民政局
项目周期:1
项目负责人:刘忠文
联系方式:0566-5036871
2、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含殡仪馆建设)总投资478.6万元,其中省级福彩公益金232.1万元。
主要内容:新建城市公益性公墓(含新殡仪馆)
项目完成情况:基本完成城市公益性公墓一期(殡仪馆)项目主体工程建设
实际效果:已建成部分功能初步显现,达到阶段性预期目标
项目单位:青阳县县民政局
项目周期:1年
项目负责人:周闰芳
联系方式:0566-5026079
3、精康融合项目总投资24.2万元,其中省级福彩公益金7.7万元。
主要内容:为精神患者提供病情评估、康复治疗、健康教育
项目完成情况:在提升精神障碍患者生活质量、促进其融入社会等方面持续发力,项目秉持着关爱精神障碍患者、助力他们重归正常生活的理念,通过整合多方资源,为患者提供康复服务。
实际效果: 患者病情与生活状况得到了改善、 家庭支持与参与度得到了提升,家庭氛围更加和谐。
项目单位:青阳县县民政局
项目周期:1年
项目负责人:周闰芳
联系方式:0566-5026079
4、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项目及老年食堂(助餐点)运营补助13.1万元
主要内容:规范社会办养老机构日常工作,提升服务质量,缓解老年人养老压力,为60周岁及以上经济困难、高龄、失能等老年人提供就餐服务。
项目完成情况:资金已于2026.2月份拨付
实际效果:增强养老服务供给能力,提升老年人及其家属满意度;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实现了“老有所养、老有所乐”。
项目单位:青阳县民政局
项目周期: 1
项目负责人:刘忠文
联系方式:0566-5036871
5、儿童关爱保护项目总投资12万元,其中省级福彩公益金4.2万元。
主要内容:对全县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开展集中走访探视、个案服务等
项目完成情况:开展集中走访与法治教育876人次,发放宣传手册1000份,为60名儿童提供个案服务,打造"青力暖民·童梦园"关爱品牌,为多个乡镇村办"家门口"暑托班提供1.4万元物资支持。
实际效果:有效保障儿童基本生活与安全,切实增强未成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
项目单位:青阳县民政局
项目周期: 1
项目负责人:陈 鑫
联系方式:0566-5036100
青阳县民政局
2026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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