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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003291288H/202603-00011 组配分类: 垂直管理机构
发布机构: 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简介
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青阳县税务局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6-03-12
废止日期:
国家税务总局青阳县税务局
发布时间:2026-03-12 15:3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青阳县税务局 字号:[默认 超大]

一、机构职能

部门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青阳县税务局

负责人:国家税务总局青阳县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江波

国家税务总局青阳县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所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所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池州市税务局和地方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九)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一)负责本单位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单位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二)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国家税务总局池州市税务局党委和地方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拟订本单位综合工作制度、年度工作计划;组织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承担组织绩效、公文处理、会务管理、信息调研、档案管理、机要保密、来信来访、值班值守、国家安全等工作;组织实施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税收宣传工作;组织实施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承办党委文件、会议等有关日常综合性事务。

法制股。组织实施依法行政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备案审查、清理等工作;承担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组织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事项;组织办理涉税反补贴案件应对工作;牵头组织税收执法权责清单制定工作;牵头组织税收执法资格考试等工作;承担督察内审工作。

税政一股。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所得税等征收管理、进出口税收管理和国际税收管理工作,承担相关税种具体业务问题的解释和处理。

税政二股。组织实施财产和行为税、资源和环境税等税种征收管理工作;承担相关税种具体业务问题的解释和处理;参与相关税种的风险管理和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

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组织实施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参与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的政策辅导、咨询服务等工作。

收入核算股。统筹协调组织收入工作,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工作;承担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组织落实会统核算、缴库退库、票证管理等制度,实施会计监督;贯彻落实本单位预决算管理、基建管理、会计核算管理、财务内控管理和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规章、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承担机关财务管理工作。

征收管理股。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日常征管工作;承担征管质量监控评价;组织落实信息化规划、方案和制度;牵头组织辖区内“放管服”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有关工作。

税收风险管理股。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考核本系统大数据和风险管理工作;承担各类税收数据的集中管理、质量控制、分析应用、共享交换等事项;负责第三方涉税信息的管理和应用;负责信息数据和风险管理的目标规划、制度制定;负责税收风险的扎口管理;负责税收风险深化分析、任务推送、监控评价、结果反馈等工作;组织开展中高风险任务应对;统筹开展应对质量复核。

组织人事股。组织落实干部人事制度及税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拟订具体实施方案;承担人事、机构编制、公务员管理、干部考核等工作;承担工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干部培训、学历教育管理制度、工作规划、年度计划;承担机关和派出机构老干部工作。

税源管理股(2个)。承担管辖范围内纳税人的一般事项管理以及低风险应对任务;承担管辖范围内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管理事项。

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协助县税务局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促本单位各级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承担本单位党群工作,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承担本单位思想政治建设、意识形态建设、税务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统战工作;承担巡察工作。

党委纪检组。负责机关和派出机构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二)派出机构

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组织开展管辖范围内纳税服务(含缴费服务,下同)工作;组织开展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办税服务场所的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办税服务和权益保护等工作;承担税收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办理纳税服务投诉;落实涉税专业服务监管政策及制度,统筹协调社会化纳税服务;承担纳税人、缴费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各种事项。

办公地址:青阳县蓉城镇平岗路县政务中心,联系方式:0566-5032097。

第二税务分局。承担管辖范围内纳税人的特定管理事项,包括:清税注销审核、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实地核实、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审核、退抵税(费)调查核实、出口退税复函、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定额核定(除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核定)。

办公地址:蓉城镇临城南路156号,联系方式:0566-5036838。

蓉城税务分局。承担管辖范围内纳税人的一般事项管理以及低风险应对任务;承担管辖范围内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管理事项。

办公地址:青阳县蓉城镇临城南路与高阳路交叉口处,联系方式:0566-5022291。

木镇税务分局。采取“管服一体化”模式,承担管辖范围内纳税人的一般事项管理以及低风险应对任务;承担纳税服务事项;承担管辖范围内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管理事项。

办公地址:青阳县木镇镇芜湖路,联系方式:0566-5612177。

陵阳税务分局。采取“管服一体化”模式,承担管辖范围内纳税人的一般事项管理以及低风险应对任务;承担纳税服务事项;承担管辖范围内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管理事项。

办公地址:青阳县陵阳镇新屋巷3号,联系方式:0566-5812354。

庙前税务分局。采取“管服一体化”模式,承担管辖范围内纳税人的一般事项管理以及低风险应对任务;承担纳税服务事项;承担管辖范围内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管理事项。

办公地址:青阳县庙前镇望华路,联系方式:0566-5512041。

九华税务分局。采取“管服一体化”模式,承担管辖范围内纳税人的一般事项管理以及低风险应对任务;承担纳税服务事项;承担管辖范围内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管理事项。

办公地址:青阳县拥华路与柯村北路交叉口东420米,联系方式:0566-2821556。

(三)事业单位

信息中心。承担本单位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保障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组织实施本单位信息安全管理。

办公地址: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蓉城镇西峰路82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联系电话:5021505

邮政编码:242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