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4年县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严格规范绩效目标编制,实现绩效源头“截流”
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定目标”的原则,2024年年初青阳县完成804个项目涉及10.68亿元、61个部门整体涉及19.19亿元的绩效目标编制,其中,6个500万以上重点项目涉及财政资金1.32亿元的绩效目标经过事前绩效评估审核,批准后予以项目入库。未按规定设定绩效目标或绩效目标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不得入选预算项目库,也不得申请部门预算资金,充分发挥了绩效目标对预算编制执行的引导约束和控制作用。
(二)加强预算执行监督管理,建立绩效结果挂钩机制
为促进财政资金聚力增效和公共服务供给质量的提升,2024年上半年青阳县完成对2023年度3292个项目涉及28.23亿元、61个部门整体涉及30.86亿元的绩效自评工作,经抽审复核反馈单位改进项目预算编制工作,细化项目预算构成;2024年10月开展了对1-9月的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工作,涉及2830个项目和60个部门整体,对执行进度缓慢的单位提出整改建议,并加强后续资金执行监测管理;同时,青阳县紧紧围绕着预算管理实际需求,对9个2023年重点项目涉及1.41亿元开展了财政重点绩效评价,评价结果直接应用到2025年预算编制上,从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大绩效信息公开力度,提升财政资金透明度
我县积极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向社会公开。在部门预算公开上,所有县直部门对于重大项目的绩效目标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财政部门2024年公开了5个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涉及资金量6019.07万元;在部门决算公开上,所有县直部门对当年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和具体项目绩效自评情况实现公开,财政部门公开了2023年9个重点项目的绩效评价报告,涉及资金量1.41亿元。
二、2024年县级重点项目绩效执行结果
2024年重点项目中共有6个重点项目、1个部门整体支出和1个下级政府财政运行被选为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对象,评价资金共36164.773万元,评价内容覆盖“四本预算”,涉及债券资金、民生项目和部门整体支出等类型。现按要求公开报告(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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