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支持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及七个产业发展政策的通知》(池政办〔2023〕33号)文件精神,拟确定青阳县丁桥镇鼎丰家庭农场等5个主体符合犊牛补贴条件,拟兑现资金4.9万元,公示期:2025年8月27日~2025年9月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青阳县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566-5021635。
青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27日
附件:
2024年度池州市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奖补政策“评审类”类拟兑现项目统计表
序号
企业(项目)全称
法人或负责人
拟兑现政策条款
补贴数量(头)
拟兑现资金(万元)
1
青阳墨睿养殖场(个人独资)
刘海飞
鼓励养殖企业(场、户)开展品种选育与提升,对年饲养量50头以上地方品种(场、户)自主繁育出的犊牛每头给予1000元奖补,单个经营主体最高不超过20万元。
7
0.7
2
青阳县丁桥镇鼎丰家庭农场
章怀春
3
0.3
青阳县张塘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朱四清
13
1.3
4
青阳县丁桥镇柯冲家庭农场
章德胜
5
0.5
青阳县杨田镇螺蛳墩家庭农场
徐云奎
21
2.1
合计
49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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