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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003291288H/202601-00017 组配分类: 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
发布机构: 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青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青阳县县级权责清单目录公共服务清单目录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目录(2025年版)的通知 文号: 青政〔2026〕2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6-01-16
废止日期:
青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青阳县县级权责清单目录公共服务清单目录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目录(2025年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16 16:28 来源:青阳县人民政府 字号:[默认 超大]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驻青各单位,县建投集团、县乡投集团: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持续深化权责清单“全省一单”制度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权力服务事项运行,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国务院及省政府调整清单事项、规范性文件出台调整废止、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和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运行需要等情况,县政府对县级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进行了修订。现将新修订的《青阳县县级权责清单目录(2025年版)》《青阳县县级公共服务清单目录(2025年版)》《青阳县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目录(2025年版)》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清单履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中的事项,不得随意增加清单事项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事环节等,防止权力运行越位、缺位、错位。不得擅自变更权力,不得变相行使已取消、下放(属地管理)的权力事项,不得变相设置中介服务或服务环节。要逐项调整制定权力运行流程图、廉政风险点、权力运行监管细则、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公共服务指南,做好监管和服务相衔接,确保清单体系完备有效。

二、落实动态调整机制。按照《安徽省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认真落实清单“即时动态与年度集中调整相结合”的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放管服”改革、国务院及省政府调整清单事项等情况,结合我县工作实际,持续加强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动态调整,确保清单时效性、准确性、权威性。

三、做好清单有机衔接。权责清单中的行政许可事项已纳入全国行政许可管理系统管理,各有关单位要强化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互联网+监管”清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中行政许可事项的严格一致。行政许可事项发生调整的,有关清单要适时作出相应调整。要持续加强清单宣传解读,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布清单内容,方便企业群众查询办事。要紧扣利企便民,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持续减轻企业负担,不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为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本清单公布后,《青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青阳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县级政府权责清单目录县乡两级公共服务清单目录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目录(2023年版)的通知》(青政〔2023〕38号)即行废止。


附件:1.青阳县县级权责清单目录(2025年版)

2.青阳县县级公共服务清单目录(2025年版)

3.青阳县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目录(2025年版)



青阳县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