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衔接过渡期内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编制评审工作的公告》(皖自然资公告〔2025〕165号)和《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过渡期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编制评审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修函[2026]1号)等规定,我局组织专家组对青阳泰兴矿业有限公司提交的《青阳泰兴矿业有限公司矿区生态修复方案》进行了审查并通过,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
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2026年1月28日至2026年2月6日),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与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张冕
联系电话:0566-5020616
附件:《青阳泰兴矿业有限公司矿区生态修复方案》(公示稿)、《审查专家组意见》
2026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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