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部门名称
收费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收费项目
收费性质
服务内容或涉及事项
收费标准
标准制定方式及部门
政策依据
备注
1
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本级
政府部门
土地复垦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
土地复垦、土地复垦验收
详见收费依据中的相关文件
政府制定(自然资源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财税[2014]77号;财政部等六部门公告2019年第76号;财政部财税 [2021]8号;国家税务总局等五部门公告2021年第12号;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物价局财综
[2001]1061号;省发展改
2
土地闲置费
闲置土地认定
、费用核算与征收
土地出让或划拨价款的20%
县税务局
3
耕地开垦费
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
24-36元/平方 米;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按照当地耕地开垦费标准的2倍缴纳
。
政府制定(省物价 局)
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皖发改收费[2019]33号;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
3号;《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4
不动产登记中心
事业单位
不动产登记费
住宅类和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
住宅 80 元
/件;非住宅 550 元/件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及财政部联合发文)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税〔 2014〕77 号;财税〔2016〕79 号;财税〔2019〕45 号;财政部等六部门公告 2019 年第 76 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皖财综〔2019〕866 号
县不动产登记机构
水利建设基金
政府性基金
地方水利工程建设
新征用(含划拨)建设用地 500元/亩
政府制定(发改委)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财综[2011]2号;皖政[2012)54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 [2016]12号;省财政厅皖财综 [2021]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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