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青阳县新河镇人民政府 > 财政资金 >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 政策与标准
索引号: 11341823003291720Y/202505-00047 组配分类: 政策与标准
发布机构: 青阳县新河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2025年青阳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5-20
废止日期:
2025年青阳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
发布时间:2025-05-20 20:10 来源:青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号:[默认 超大]

执行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关于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财政厅做好2022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暨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池建村函〔2022〕291号)的精神,本年度将我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确定为:房屋重建3万元/户,房屋修缮加固1万元/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