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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00329143XQ/202601-00004 组配分类: 工作推进
发布机构: 青阳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青阳县财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6-01-13
废止日期:
青阳县财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3 09:50 来源:青阳县财政局 字号:[默认 超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青阳县财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51月1日至2025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阳县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青阳县蓉城镇庙前路272号;电话:0566-5020507邮编:242800;邮箱:1692915304.qq.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根据主动公开栏目要求,2025年我局及时公开相关内容,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5条。我局及时公开公开县本级及各部门预决算报告、预算执行、预算绩效管理、社保预算执行和“三公”经费等情况,发布信息共27条。聚焦民生重点,主动公开专项资金、涉农衔接资金、惠民惠农补贴资金等资金分配与使用情况。以惠民惠农资金为例,累计发布惠民惠农资金信息13条,保障民生资金精准惠及群众。

(二)依申请公开。2024年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转结2025年办,2025年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2件均依法按期答复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规范信息发布。规范化发布政策文件,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对公开发布的各类政策文件进行全面梳理,规范公开。按规范化标准调整格式,添加政策分类、关键词索引,注明政策咨询电话,上传可供下载版本,方便群众查阅。二是建立严格的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实行多层级审核,信息公开工作程序严谨、内容准确、数据可靠。定期进行政府信息隐私排查和错敏词筛查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合法、规范、安全。三是完善公开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门户网站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加强对经济社会热点、办事创业堵点痛点的舆情监测、研判与回应,为制定措施和改善服务提供了可靠依据。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优化信息公开专栏,根据更新后的财政专项资金清单,调整栏目目录,使信息展示更清晰、查找更便捷。

(五)监督保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自查,对自查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梳理出任务清单,分发给各职能股室,由办公室牵头督促各股室抓好任务落实,确保信息及时更新到位。二是积极参加县数据资源局组织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会,主动加强与县数据资源管理局沟通交流,认真学习,切实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公开信息量较少,部分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二是政策解读形式还不够丰富、政策解读质量还不够高。

(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依法、及时、准确公开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二是进一步提高信息内容精准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细化股室职能责任,完善监督反馈机制,严格落实自查措施,全面提升对信息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