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青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 生态环境重点领域 > 污染防治(生态环境) > 环境执法检查
索引号: 113418237568263982/202512-00026 组配分类: 环境执法检查
发布机构: 青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12-02
废止日期: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02 16:29 来源:青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字号:[默认 超大]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池州市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柴油货车尾气超标问题突出。督察组联合池州市相关部门在贵池区S225省道开展柴油车路检路查执法检查,14辆柴油车中有3辆尾气排放超标,占比高达21.4%。

二、整改实施主体

青阳县委、县政府

三、重点措施

1.依法依规调查处理尾气排放超标的柴油车辆,并督促整改到位;

2.建立完善部门常态化联合路检路查机制,严厉打击柴油货车尾气超标行为。

四、目标任务

加强柴油货车尾气监管,依法查处超标排放行为。

五、完成时限

   2025年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六、整改完成情况

1、青阳县公安交管部门会同县生态环境分局及第三方检测机构不定期开展柴油货车尾气抽测,强化全县柴油货车尾气超标问题检查监管。2024年-2025年共完成74辆柴油货车尾气检测工作,对2辆柴油货车尾气超标情况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责令一辆车主对车辆发动机进行保养,更换相关配件等措施进行整改完毕;另一辆货车属于过境车辆,现场进行普法教育,并告知驾驶人进行整改)。

2.结合常态化路检路查,向机动车驾驶员宣传解读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尾气排放超标对大气环境及人体健康的危害,推进车辆尾气排放符合标准,提高驾驶员对尾气排放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8日,共5个工作日)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0566-2025725

电子邮箱:cz_dqb@163.com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