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驻青各单位,县建投集团、乡投集团:
为加强对政府性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标后履约监管,根据《青阳县政府性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标后检查办法》之相关规定,2025年12月2日,县发改委联合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行政执法局和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对我县政府性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标后履约情况开展了随机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随机抽查了4个第四季度在建的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通过查阅招投标资料、察看施工现场、开展企业座谈等方式,了解招标人落实主体责任、工程建设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工程建设进度等标后履约情况。从检查情况来看,招标人与中标人均按规定签订了合同,项目招投标活动信息公开及时,项目施工单位按规定开设了农民工工资专户、及时缴纳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二、存在的问题
1、安徽青阳经济开发区镁合金深加工产业园项目的项目经理自2025年10月21 日至今未在岗履职,涉嫌考勤造假,项目经理未及时变更;现场道路泥泞需清扫,安全网需补齐。
2、丁桥镇丁桥村农产品加工基地项目室外附属工程合同签订日期线上线下不一致,工地现场存在搅拌水泥砂浆现象需整改。
3、青阳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南阳新建水厂及管网工程施工现场缺少安全警示标识标牌。
4、S219 青阳蛤蟆岭至石台六都段公路改建工程(青通河大堤至公墓山段K5+050~K11+680)合同签订日期未填写。
三、整改工作要求
1、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检查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充分发挥行业监督作用,不定期开展标后监督检查,加强检查成果运用。
2、项目建设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督促施工单位健全各项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抓好现场管理,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确保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对发现的不履约行为及时报送行业监督部门。
3、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问题整改,确保问题整改落到实处。
青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2月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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