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驻青各单位,县建投集团、乡投集团:
为加强对政府性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标后履约监管,根据 《青阳县政府性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标后检查办法》之相关规 定,2025 年7月1日, 县发改委联合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行政执法局和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对我县政府性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标后履约情况开展了随机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随机抽查了4个第二季度在建的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通过查阅招投标资料、察看施工现场、开展企业座谈等方式,了解招标人落实主体责任、工程建设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工程建设进度等标后履约情况。从检查情况来看,招标人与中标人均按规定签订了合同,项目招投标活动信息公开及时,项目施工单位按规定开设了农民工工资专户、及时缴纳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二、存在的问题
1、青阳经济开发区童埠园区标准化厂房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未建立考勤制度,技术负责人未在岗履职,监理日志总监未签字,施工日志记录人未签字。
2、青阳县人民医院肿瘤治疗中心建设项目(肿瘤筛查与管理中心建设)施工日志签字未签齐全。
3、青阳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项目--朱备镇、蓉城镇、杨田镇、酉华镇管网延伸工程监理日志签字不齐全。
4、青阳县丁桥镇独龙村柯冲水库道路工程未建立考勤制度,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等关键岗位人员不在岗,施工日志和监理日志记录不全。
三、整改工作要求
1、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检查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充分发挥行业监督作用,不定期开展标后监督检查,加强检查成果运用。
2、项目建设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督促施工单位健全各项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抓好现场管理,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确保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对发现的不履约行为及时报送行业监督部门。
3、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问题整改,确保问题整改落到实处。
青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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