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青阳县农业农村局 > 行政权力运行 > 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结果
索引号: 11341823MB0926655E/202512-00017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结果
发布机构: 青阳县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行政处罚公示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12-22
废止日期:
行政处罚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22 17:06 来源:青阳县农业农村局 字号:[默认 超大]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内容及依据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青农(动监)罚〔2025〕1号

**

当事人分别于2025年8月30日、9月8日从宣城市**县**村共计购买28头生猪使用自有车辆(皖RK****货车)运输至家中猪圈饲养,未依法取得有效动物检疫合格证。

罚款人民币47291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一百条第一款;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作物种子等5个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年)的通知》皖农发〔2023〕44号序号10第四项

青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