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内容及依据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青农(动监)罚〔2025〕1号
汪**
当事人分别于2025年8月30日、9月8日从宣城市**县**村共计购买28头生猪使用自有车辆(皖RK****货车)运输至家中猪圈饲养,未依法取得有效动物检疫合格证。
罚款人民币47291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一百条第一款;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作物种子等5个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年)的通知》皖农发〔2023〕44号序号10第四项
青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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