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青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回应关切 > 主动回应
索引号: 11341823MB1E45262T/202512-00043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青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青阳县住建局部门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12-22
废止日期:
青阳县住建局部门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发布时间:2025-12-22 10:43 来源:青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号:[默认 超大]

序号

部门

名称

收费单

位名称

单位

性质

收费

项目

收费

性质

服务内容或涉及事项

收费

标准

标准制定方式及部门

政策依据

备注

1

青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青阳县蓉城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企业

污水处理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

城镇排放的污水、废水处理的费用

非居民生活用水每立方米1.2元,特种用水每立方米1.2元

政府制定:青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务院团发(2000)36号;国家计委、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计价格(1999)1192号;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部、水利部、国家环保总局计价格(2002)51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财税(2014)15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发改价格(2015)119号;省政府令第83号;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住建厅财综(2015)196号;青价

[2018]42号

由青阳县蓉城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代收,财政局执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