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城关所20250908)
发布时间:2025-09-08 16:57
来源: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号:[默认 大 超大]
1.处罚对象:青阳静凡口腔科技有限公司
2.案件名称:青阳静凡口腔科技有限公司涉嫌使用劣药及存放过期医疗器械案
3.违法主要事实:涉嫌使用劣药及存放过期医疗器械
4.处罚种类和内容:1.没收过期的2支丰厚®复方盐酸阿替卡因注射液、1台口腔综合治疗机;2.罚款3000元
5.处罚依据:《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6.作出处罚决定部门: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7.处罚时间:2025.9.8
8.处罚决定书文号:青市监处罚〔2025〕238号
9.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主动履行;自处罚决定书收到之日15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