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执法大队20250519)
发布时间:2025-05-19 17:06
来源: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号:[默认 大 超大]
1.处罚对象:青阳县康平大药房三店
2.案件名称:青阳县康平大药房三店涉嫌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和未建立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案
3.违法主要事实:涉嫌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和未建立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
4.处罚种类和内容:1、警告;2、罚款5000元
5.处罚依据:《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三十条
6.作出处罚决定部门: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7.处罚时间:2025.5.19
8.处罚决定书文号:青市监处罚〔2025〕142号
9.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主动履行;自处罚决定书收到之日15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