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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092877634e/202511-00007 组配分类: 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杜村所20251118)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11-18
废止日期:
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杜村所20251118)
发布时间:2025-11-18 17:03 来源: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号:[默认 超大]
1.处罚对象:安徽叶木花仙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2.案件名称:安徽叶木花仙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涉嫌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3.违法主要事实:嫌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

4.处罚种类和内容:1、没收已扣押的39袋黄精黑芝麻丸;2、没收违法所得540元;罚款4000元。罚没款合计4540元。

5.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6.作出处罚决定部门: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7.处罚时间:2025.11.18

8.处罚决定书文号:青市监处罚〔2025〕311号

9.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主动履行;自处罚决定书收到之日15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