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食品药品监管 > 行政处罚 > 药品监管行政处罚
索引号: 11341823092877634e/202509-00034 组配分类: 药品监管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城关所20250908)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9-08
废止日期:
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城关所20250908)
发布时间:2025-09-08 16:57 来源: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号:[默认 超大]
1.处罚对象:青阳静凡口腔科技有限公司

2.案件名称:青阳静凡口腔科技有限公司涉嫌使用劣药及存放过期医疗器械案

3.违法主要事实:涉嫌使用劣药及存放过期医疗器械

4.处罚种类和内容:1.没收过期的2支丰厚®复方盐酸阿替卡因注射液、1台口腔综合治疗机;2.罚款3000元

5.处罚依据:《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6.作出处罚决定部门: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7.处罚时间:2025.9.8

8.处罚决定书文号:青市监处罚〔2025〕238号

9.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主动履行;自处罚决定书收到之日15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