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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MB1688302A/202508-00083 组配分类: 重大决策预公开
发布机构: 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关于《青阳县中心城区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5年调整)》起草说明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8-20
废止日期:
关于《青阳县中心城区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5年调整)》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25-08-20 15:51 来源: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号:[默认 超大]

一、起草背景

为提高片区土地资源的配置效率和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号)以及《安徽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细则》(皖自然资规〔2021〕4号)要求,我县组织编制了《青阳县中心城区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5年调整)》(编号:CZQY341723-2021-2)。实施后可为重点项目合法征收土地提供规划支撑,完善公共设施配套,推进片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升综合竞争力、增加就业机会。

二、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为七大部分:成片开发方案的调整说明;成片开发的位置、面积、范围和基础设施条件;成片开发的必要性、主要用途和实现的功能;成片开发拟安排的建设项目、开发时序和年度实施计划;成片开发范围内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比例;成片开发的土地利用效益以及经济、社会、生态效益评估;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片区位置、面积、范围。本片区位于青阳县老城区、南部新城,东至梅溪路、陵阳路,南至芙蓉大道,西至公园路,北至318国道;涉及蓉城城西村、分姚村、光华、建兴村、青山村、蓉东村、五星村,总面积851.3728公顷,其中农用地96.4689公顷,建设用地745.2009公顷。拟征收土地面49.7500

(二)规划情况。本方案符合《青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青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本片区地块规划用途符合《青阳县老城区GHDY-01˜GHDY-06单元详细规划》、《青阳县中心城区南部新城片区单元详细规划》。经套合分析,该片区全部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成果(2024年第二轮,12月版)内,不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成果

(三)年度实施计划。本片区拟5年内完成土地征收和供地,具体如下:2025年完成土地征收5.4240公顷,土地供应7.0997公顷2026 年完成土地征收17.1540公顷,土地供应5.4240公顷2027 年完成土地征收6.2320公顷,土地供应17.1540 公顷2028 年完成土地征收9.4278公顷,土地供应6.2320公顷2029 年完成土地征收11.5122公顷,土地供应20.9400公顷

(四)公益性用地情况。成片开发范围内,基础设施用地、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比例46.60 %。其中,基础设施用地比例为24.44%,公共服务设施比例为22.16%。符合《安徽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细则》有关要求。

三、下步工作打算

青阳县蓉城镇人民政府组织召开光华村、青山村、五星村村民代表会议;

(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召开征求意见会,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直相关部门、群众代表意见;

根据相关规定提请县政府审议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审议通过后正式行文报请市政府批准;

)提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专家委员会论证审查,通过后报市政府批准;

)市政府批准后,批准文件、方案文本和矢量数据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