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安徽省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办法》《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将逾期未申请校验的医疗机构公示如下:
序号
医疗机构
名称
登记号
执业登记
时间
登记地址
经营性质
法定代表人
1
青阳康庆
中医院
PDY18247434
172315A2102
2024年7月31日
(申请停业时间至2025年10月31日)
青阳县杜村乡宗文村宗文开发区
营利性
潘盖球
请相关医疗机构自公示期届满之日起20日内补办申请校验手续,逾期不补办的,我委将依法注销该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联系电话:0566-5021212
青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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