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25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5-12-19 09:28
来源:青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字号:[默认 大 超大]
2025年,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服务,提升公开质效,着力打造阳光透明、高效便捷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现将本年度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 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公开工作基础
(一)完善工作机制。 强化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明确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综合部牵头协调、各业务部门密切配合的责任体系。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研究部署,解决实际问题。
(二)健全制度规范。 修订完善了《青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25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及责任分工》《青阳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告发布服务细则》《青阳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成交公示(公告)服务细则》等系列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公开范围、内容、程序、时限和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规范运行。
(三)加强队伍建设。 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政务公开专题培训和业务学习,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等相关政策文件,重点学习标前、标中、标后信息公开内容,提升信息公开业务能力,强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水平。
二、 聚焦主责主业,深化重点领域公开
(一)交易全过程信息透明化。 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和规范格式,通过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青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全面、准确、及时公开各类交易项目的招标计划、招标文件公示、招标(采购)公告、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合同订立及履行等信息。全年累计发布各类交易信息1518条,确保交易活动在阳光下运行。
(二)政策法规与服务指南精准化。 及时转载发布国家、省、市最新出台的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及权威解读。全面公开中心的标准示范文本、办事指南、办事流程、服务细则、保证金收退规定、异议投诉渠道等,保障公共资源交易各方参与者平等获取信息的权利。
(三)信用信息与监管结果公开化。 依法依规公开交易主体(招标人、采购人、投标人、供应商、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等)的信用信息、不良行为记录,推动信用信息在交易活动中的应用,强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2025年,每月公开披露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质量,每季度公开标后履约检查情况,适时公开竞争主体及相关人员不良记录信息。
(四)财政与内部管理事项规范化。 按规定及时公开中心年度部门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使用情况。适时公开中心工作动态等信息33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 优化平台渠道,提升公开服务效能
(一)强化网站主阵地建设。 持续推进县政府门户网站中心栏目设置、电子交易平台等各类公开渠道的深度融合与功能优化,提升内容质量与更新频率,增强用户获取信息的便捷性。
(二)优化线下服务体验。 在交易服务大厅设立政务公开查阅服务岗,建立满意度考核机制,提供公共资源交易业务现场咨询,资料索取,免费复印等服务,便利各类交易主体依法依规查询公共资源交易档案信息。
(三)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 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办理、答复、归档各环节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四、 2026年工作安排
2026年,中心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公共资源交易改革目标,持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努力营造更加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廉洁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为建设现代化美好青阳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在深化重点公开上求突破。 进一步细化交易全过程信息公开,特别是推进招标计划提前发布、招标文件公示等重点环节信息公开,强化合同公开和履约公开力度,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二)在提升平台功能上求智能。 推进政务公开平台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深度融合,提升信息发布的智能化、精准化水平。优化门户网站用户体验,让公共资源交易主体获取信息更加便捷。
(三)在健全长效机制上求规范。 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常态化开展政务公开培训,提升干部职工公开意识和能力,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