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阳县杜村乡杜村文具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723MA2RE2X150
|
(青)文综罚字〔2025〕F-000025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
|
青阳县杜村乡杜村文具店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其作品,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之规定,应予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
|
警告;没收非法财物
|
1.警告;2.没收侵权出版物3本。
|
|
0.002880
|
|
2025/12/18
|
2025/12/18
|
处罚决定日期+3年
|
|
文化和旅游领域(含广播电视)
|
青阳县文化和旅游局
|
11341823MB1629388X
|
青阳县文化和旅游局
|
11341823MB1629388X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