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驻青各单位,县建投集团、乡投集团:
经研究决定:
黄杰卿同志任县司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徐科贝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罗珺同志任县审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局局长职务;
章琪同志任县九华黄精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程文明同志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监督所)主任;
崩兴云同志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左勇侠同志任青阳县第三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施峰同志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张弘同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高斌同志县畜牧兽医局局长职务;
陈宇同志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主任职务;
高义同志青阳县第三中学校长职务。
青阳县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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