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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003291288H/202512-00022 组配分类: 人事任免
发布机构: 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通知
名称: 青阳县人民政府关于黄杰卿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文号: 青政干〔2025〕12 号
成文日期: 2025-11-26 发布日期: 2025-12-09
废止日期:
青阳县人民政府关于黄杰卿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09 16:13 来源: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号:[默认 超大]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驻青各单位,县建投集团、乡投集团:

经研究决定:

黄杰卿同志任县司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徐科贝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罗珺同志任县审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局局长职务;

章琪同志任县九华黄精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程文明同志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监督所)主任;

崩兴云同志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左勇侠同志任青阳县第三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施峰同志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张弘同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高斌同志县畜牧兽医局局长职务;

陈宇同志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主任职务;

高义同志青阳县第三中学校长职务。

青阳县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