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委依法批准刘志国中医(综合)诊所增加诊疗科目的申请,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诊所名称:刘志国中医(综合)诊所
主要负责人:刘志国
原诊疗科目:中医科
现诊疗科目:中医科、医学检验科
公示期:2025年12月10日至12月15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制形式向青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反映,对匿名反映情况者,不予受理。
青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2月10日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