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5〕3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关于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5〕436号)及《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建立部门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皖发改价费函〔2025〕185号)等要求,青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对本部门及下属单位涉企收费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并认真对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收费管理政策规定进行了清理规范,在此基础上,制定了《青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现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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