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财政资金统筹支持秸秆综合利用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24]250号)、青阳县农业农村局 青阳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青阳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农[2024]25号)和青阳县2024年秸秆机械化还(离)田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对承担2024年度秸秆综合利用试验示范基地(点)建设的青阳县鹏飞农机专业合作社拟开展5万元补助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10月19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书面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566-5113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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