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号
部门
名称
收费单
位名称
单位 性质
收费
项目
性质
服务内容或 涉及事项
标准
标准制定 方式及部门
政策依据
备注
1
青阳县水利局
本级
政府部门
水土保持补偿费
资源补偿性收费
水土保持
按征用土地面积0.8元/平方米
政府制定;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水利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安徽省水利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延续执行阶段性降低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具体承办科室:水土保持股 联系人:章寒碧
职务:工作人员 联系电话:18056685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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