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细化落实《青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要求,编制的《池州市青阳县杜村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已经青阳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将规划主要内容公布如下:
1.《规划》是对杜村乡行政区内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修复作出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是编制乡镇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村庄规划)和开展各类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基本依据。
2.《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35年,规划范围为杜村乡行政辖区全域国土空间。
3.《规划》围绕“皖南原乡生态小镇,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的发展目标,按照“一核两轴三区”的总体格局,落实重要控制底线、优化国土空间用途布局、加强规划传导与实施保障,形成安全、高效、协调的国土开发保护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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