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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7568263982/202511-00018 组配分类: 环境执法检查
发布机构: 青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2024年第三轮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农业农村领域污染治理仍有短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不到位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11-18
废止日期:
2024年第三轮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农业农村领域污染治理仍有短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不到位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5-11-18 15:25 来源:青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字号:[默认 超大]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已整改完成,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池州市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农业农村领域污染治理仍有短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不到位。全市42个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中,26个进水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浓度偏低。东至县泥溪镇、花园乡、香隅镇等乡镇污水处理厂进水化学需氧量月均浓度值甚至多次出现个位数。部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东至县尧渡镇尚合村慢庄污水处理站和贵池区涓桥镇联合村污水处理设施长期停运。石台县矶滩乡汪村,东至县青山乡东阳村、泥溪镇官村等8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水浓度过低,设施未发挥应有环境效益。

二、整改实施主体

青阳县生态环境分局、青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重点措施

1.督促各县区严格按照《安徽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县级农村生活污水主管部门,落实运维管理制度。

2.开展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进出水水质检测,对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水水质未达要求的,督促县区开展问题摸排,提升进水浓度。

四、目标任务

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水水质化学需氧量或氨氮浓度符合《安徽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验收评估细则》要求。

五、完成时限

2025年12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已按照《安徽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县住建局为县级农村生活污水主管部门,落实运维管理制度。

 

2.县生态环境分局和县住建局分别开展问题摸排,同时开展水质监测,提升进水浓度。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1月19日至2025年11月21日,共3个工作日)向青阳县生态环境分局反映。

监督电话:0566 5032015

电子邮箱:75936392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