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池州市农业农村局 池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开展绿肥种植“先建后补”实施办法的通知》(池农〔2022〕87号),项目区实施主体申报实施青阳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措施绿肥种植后,经验收“先建后补”合格补助面积1165.2亩,补助标准150元/亩,补助资金174780.00元,详见《青阳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业措施(绿肥种植)“先建后补”补助明细表》。
公示期自2025年11月17日至11月21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566-5021635。
青阳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农业措施(绿肥种植)“先建后补”补助明细表 序号 实施主体 补助面积(亩) 补助金额(元) 备注 1 汪廷发 110.3 16545.00 2 青阳县嘉源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176.0 26400.00 3 青阳县来华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 514.8 77220.00 4 青阳县丁桥镇月霞家庭农场 84.7 12705.00 5 青阳县来华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 200.0 30000.00 6 郭七斤 79.4 11910.00 合计 1165.2 174780.00
序号
实施主体
补助面积(亩)
补助金额(元)
备注
1
汪廷发
110.3
16545.00
2
青阳县嘉源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176.0
26400.00
3
青阳县来华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
514.8
77220.00
4
青阳县丁桥镇月霞家庭农场
84.7
12705.00
5
200.0
30000.00
6
郭七斤
79.4
11910.00
合计
1165.2
1747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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