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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MB1566401C/202507-00041 组配分类: 行风建设
发布机构: 青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2025年二季度青阳县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公示表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7-14
废止日期:
2025年二季度青阳县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公示表
发布时间:2025-07-14 15:00 来源:卫督所 字号:[默认 超大]
2025年2季度青阳县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公示表
序号 被记分单位 不良执业行为情况 记分时间 记分
分值
审批机关
1 涵美医疗美容门诊部 依法被处以罚款行政处罚 ,依据第十八条 第一项 2025.04.18 3 青阳县卫健委
2 王* 开具处方时,违反《处方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2025.05.12 2 青阳县卫健委
3 青阳义龙康复医院 依法被处以罚款行政处罚 ,依据第十八条 第一项 2025.06.20 3 青阳县卫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