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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0032911816/202510-00026 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青阳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县民政局“十四五”及2025年工作总结和“十五五”及2026年工作 安排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10-27
废止日期:
县民政局“十四五”及2025年工作总结和“十五五”及2026年工作 安排
发布时间:2025-10-27 14:59 来源:青阳县民政局 字号:[默认 超大]

“十四五”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省、市民政部门的关心指导下,民政各项工作发展态势良好,并取得显著成效。现将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2025年工作总结

1.社会救助方面深化主动发现机制,强化部门之间数据比对,推动“两项政策”衔接并轨。围绕“社会救助不到位”问题,健全城乡困境儿童、妇女、老年人、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和设施。落实家庭经济状况远程电子授权,累计完成电子授权核对10791人次,发起跨省核对155人次。1-9月,按时足额发放城乡低保、特困、孤儿、残疾人两项补贴等7353.1万元,累计保障1.92万困难群众。

2.养老服务方面争取专项债5200万元建设青阳县养老服务体系综合提升工程(一期)九芙蓉颐养中心项目,总工程进度已达80%,12月底具备试运营条件。完成丁桥、陵阳第一、第二敬老院公建民营改革。招引3家服务业企业,组建旅居康养联盟,与三地10家企业签定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投入55万元对11家乡镇敬老院基础设施进行改造,提供100万元特困供养服务机构运维资金,投入42万元建设长龙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综合体,投资50万元建设6个农村幸福院。发放高龄津贴、低收入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和经济困难失能失智老年人护理补贴12055人639.2万元。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险17308人129.81万元。重阳节慰问老人47人4.81万元。提升优化老年食堂(助餐点)27个,发放助餐补助12.2万元,帮助用餐困难老年人达11.3万人次。强化民政服务机构安全规范管理,确保健康稳定运行。

3.社会事务方面推进城市公益性公墓、杨田镇公益性公墓、新殡仪馆建设,完成陵阳镇官山公墓改造。强化殡葬管理,采取系列举措,规范殡仪服务。紧扣婚姻登记服务中心搬迁政务中心契机,优化婚姻登记服务,打造“恋地公园”户外颁证基地,截止目前,结婚登记580对,离婚登记306对。持续深入开展“乡村著名行动”,扎实做好青泾线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5人。开展“精康融合服务行动”,走访精神障碍对象770余人。

4.自身建设方面。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各项要求,扎实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组织学习研讨81次、开展谈心谈话51人,举办专题辅导1次,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成立县民政局党总支部,强化基层组织建设与管理。推进殡葬、养老服务、社会救助、公益慈善等四个专项整治行动,精心抓好县委巡察“回头看”、县人大工作评议“回头看”、殡葬、养老服务领域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以整改整治的实际成效,推进了民政事业健康发展。

“十四五”发展回顾

“十四五”以来,县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党的十九大、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履行部门职责,全面实施青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的各项任务,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政事业取得新成效,为现代化“九华圣境、灵秀青阳”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1.兜底保障,织密民生“安全网”。围绕健全城乡统筹、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做好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每年出台民生工程和重点工作实施办法,逐年调整确认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健全城乡困境儿童、妇女、老年人、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和设施,完善帮助残疾人、孤儿等社会福利制度。相较2020年,城乡低保、特困标准增长121.26%、115.72%、67%、53%,孤儿标准达到每人每年2.4万元,累计为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3.6亿元,有效保障1.9万名困难群体基本生活。推进社会救助制度改革,乡镇、村(居)全覆盖建立“救急难”互助社,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实施社会救助申请方式变革,优化申请救助流程,实现“一次申请、分类审核确认”和“全程网办”。依托社会救助核对系统与15个部门23家银行51项数据的互联共享,构建起跨部门数据资源共享体系,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2.优化服务,构筑“一老一小”生活圈。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全方位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充分发挥“长三角一体化”和“大黄山世界级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建设的叠加政策利好,突出“城市-康养-田园”有机融合、大力拓展“文旅+养老”模式,发力银发经济,打响“青廿一”旅居康养品牌,承接长三角和周边城市活力老年人来青旅康养。引进九如城、福康通、社家等知名养老服务企业,与芜湖市镜湖区民政局、阜阳市阜南县民政局签署“旅居康养联盟”战略合作协议。成功创建1个全国森林康养基地、2家省级健康养老服务集聚区、2个长三角健康养老基地,5家基地入选长三角旅居养老地、目的地。建成养老服务中心(站)19个,农村幸福院98个。养老服务机构创建二星11家,三星5。开工建设青阳县养老服务体系综合提升工程(一期)九芙蓉颐养中心。完成2家嵌入式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和4家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改革。同时,建立健全基本养老服务补贴、高龄津贴等制度,投入适老化改造资金326万元,惠及645户,实施老年助餐服务暖民心行动,建设老年食堂(助餐点)38个。完善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权益保障体系,联合多部门开展提升三年行动,倾力打造“青力护童助童成长”工作品牌。

3.创新创优,办好社会事务暖民心。持续推进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和“婚育一件事”线上线下落实办理。聚焦殡葬管理,优化殡仪服务,持续倡导绿色生态惠民殡葬,推动殡葬事业改革,编制《殡葬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2-2035)》,推进城乡公益性公墓、新殡仪馆建设。强化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创新开展“深化乡村地名服务 点亮美好家园”试点,实施“乡村著名行动”、“地名+全域旅游”、“地名+乡村振兴”活动,以数字赋能地名牌,积极助力全域旅游和乡村振兴。扎实开展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打造“平安边界”。高效统筹安全生产与发展,全力守护民政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十四五”以来,结婚登记4557对,离婚登记1979对,补发结(离)婚登记证件1157对,完成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化,补录婚姻信息6.8万条。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全覆盖并投入运营。争取专项债6700万元、福彩公益金403.9万元,开工建设城市公益性公墓。主城区道路新建路名牌280块。完成青石线、青泾县、青义线、青黄线、南青线、贵青线等联检。

“十四五”期间,荣获全省社会救助优秀单位、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单位,全市民生保障先进集体、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优秀”等次、市级文明单位,全县扶残助残先进集体、先进基层党组织、县直机关党建示范点等荣誉称号。乡村地名服务试点工作经验入选民政部《乡村著名行动 助力乡村振兴》案例选编,“青力护童•助童成长”工作品牌代表本市参加全省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服务优秀案例评审会。多名职工荣获省部级、市级先进个人、优秀标兵荣誉。新河镇养老服务中心主任宋志刚荣获全国民政系统劳动模范,庙前镇养老服务中心主任刘忠泽荣获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

三、“十五五”期间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奋斗目标

2030年,基本建成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民政服务体系。民生保障体系更加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更加精准高效,分层分类的救助体系健全完善。城乡低保、特困、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群体的福利保障水平显著提升。基本社会服务更加优质: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发展,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城市-康养-田园”相融合。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更加健全,殡葬服务管理更加惠民,婚姻登记服务更加便捷,社会组织更规范。民政综合能力显著增强:民政法治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干部队伍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作风效能不断增强,安全发展基础更加牢固。

(二)主要任务

1.在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上。一是建立健全分层分类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体系。完善“物质+服务”关爱模式,提升家庭社会救助政策的可及性和实效性。二是深化远程电子授权改革,全面打破电子授权应用场景受限壁垒,推进跨部门电子授权工作。三是提升救助管理效能。全面建成覆盖全面、响应及时、服务规范、保障有力的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体系。四是加强社会福利保障。呵护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的健康成长。

2.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发展上。一是积极构建“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充分发展、医养有机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实施养老机构分类改革,明确兜底性服务。鼓励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改革,倡导社会力量兴办高品质养老机构。健全农村养老服务工作机制,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作用,持续推广“党建+农村养老服务”模式。推广乡镇敬老院由县级民政部门公建民营直管模式,提升服务管理质效;发展“老年食堂集中配餐+助餐点助餐+送餐上门”模式。做好医养康养深度融合,发展24小时智能健康站等智慧医养服务,全方位综合性健康养护延伸至社区和家庭。二是完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建立健全养老服务跨部门协同监管及信息共享机制、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管理机制、养老服务应急管理体系。三是厚植旅居康养优势。聚焦融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养老战略,突出“城市-康养-田园”有机融合,以九芙蓉颐养中心为平台,打造“青•廿”长三角旅居康养产业联盟品牌效益,助推我县高品质旅居康养建设。四是探索银发经济发展。按照旅居康养板块、黄精产业板块、辅具制造板块和服务提升板块的发展定位,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编制“旅居乐养+黄精康养+镁具辅养+服务助养”全产业链发展专项规划,大力发展银发经济。

3.在社会事务服务管理上。一是“蹄疾步稳”推进殡葬事业改革。优化殡葬服务资源布局,因地制宜补充一批村级公益性殡葬设施。落地落实惠民殡葬和生态奖补政策,推进奖补政策提标扩面增项,并推广“公民身后一件事”办理,提升服务便捷化、专业化水平。倡导殡葬改革和移风易俗,推广生态葬式葬法,探索举办生态葬活动。全面提升殡葬治理水平,强化部门联动持续做好殡葬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二是“提质赋能”规范区划地名管理。持续加强地名命(更)名备案管理,健全地名数据更新维护长效机制。持续开展“乡村著名行动”,打造“一县一特色”,推动“智慧地名标牌”建设,将乡村特色产业、旅游文化等元素融入地名标志设置。进一步规范界线界桩更换。积极稳妥调处边界矛盾纠纷,深入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三是“精准发力”做好登记管理工作。优化社会组织、婚姻、收养登记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升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4.在民政项目建设上。“十五五”期间,谋划推动一批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乡镇敬老院改造提升项目。总投资1.8亿元,2025年完成勘察设计、项目审批,从2026年起,每年改造3家敬老院。

二是青阳县公办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在主城区建设七个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综合体,项目总投资1.9亿元,总建筑面积约4100平方米,设置972个床位。

三是青阳县银发经济产业项目。总投资5.2亿元,编制青阳县银发经济发展规划,聚焦建设长三角“旅居康养+中医药康养”银发经济高地,发展旅居康养产业,打响“青•廿”旅居康养品牌,建设长三角地区旅居康养目的地,发展银发健康食品与康复辅具智造产业等。

四、2026年工作安排

1.强化社会救助工作一是压实兜底保障责任。及时确认调整困难群体等社会救助(福利)保障标准。持续推进残疾人服务“一件事”,按月动态管理残疾人“两项补贴”保障对象。完善“物质+服务”关爱模式,做好城乡特困家庭筛查,确保各类社会救助政策精准落地。二是巩固社会救助改革成果。加强部门之间数据比对,推动“两项政策”衔接并轨,做好社会救助“全程网办”、“一次申请、分类审核确认”事项。持续推进远程电子授权复核工作,加快核对档案电子化管理的整体进程。三是提高社会救助管理监督水平,根据要求统筹开展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宣传、培训和调查(抽查)工作。

2.优化养老服务供给一是健全县乡村(社区)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县级综合养老服务管理平台与综合指导中心,加强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站点建设,发挥连接家庭与社会服务的作用。二是发展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拓展居家上门服务,培育社区养老依托作用,建设农村幸福院、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综合体,扩大社区养老服务有效供给。优化机构养老专业支撑作用,发展兜底保障型、普惠支持型、完全市场型养老机构,促进医养结合融合发展。三是加强和改进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做好养老机构安全生产与资金监管工作。四是推进朱备镇、杨田镇、木镇镇、酉华镇、新河镇、乔木乡公建民营改革。

3.规范社会事务服务一是城乡公益性殡葬设施提质增效,优化殡葬服务资源布局,完成青阳县城市公益性公墓和新殡仪馆建设并投入使用。倡导殡葬改革和移风易俗并推广“公民身后一件事”办理。二是深化“乡村著名行动”。结合乡村振兴和文旅发展,做好地名标志工作,打造具有青阳特色的地名标识体系,助力乡村产业发展和文化传承。积极创建“平安边界”建立健全边界纠纷预警和调处机制。三是强化社会组织管理、婚姻、收养登记年度工作任务。

4.加强自身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强化政治建设,加强党建工作,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严格执行省市县作风建设规定,落实政府过紧日子和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要求,抓好巡察整改、专项整治行动,坚持依法治理,持之以恒推进作风效能建设,提升民政干部队伍政治素养和履职能力。推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在民政各领域的深度融合与应用,提高协同效能,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健全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持续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确保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稳定运行,不断增强民政服务对象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