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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003291675X/202510-00048 组配分类: 监督检查
发布机构: 青阳县陵阳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2024年度池州市支持质量提升若干政策评审类拟兑现项目公示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10-21
废止日期:
2024年度池州市支持质量提升若干政策评审类拟兑现项目公示
发布时间:2025-10-21 16:46 来源:青阳县陵阳镇人民政府 字号:[默认 超大]

根据《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支持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及七个产业通知》(池政办〔2023〕33 号)、池州市产业发展政策资金兑现工作指引》(池财企〔2024〕158 号)及《青阳县落实<池州市支持质量提升若干政策>实施细则 》(青市监〔2024〕67 号)等文件精神,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池州市支持质量提升若干政策评审类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经项目初审、尽职调查、项目审查、抽查复核以及市级比对剔重、备案同意,现确定了拟奖补项目(详见附件)。

为体现“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现将拟奖补项目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25日。如发现拟奖补项目有违法、违规、虚假申报以及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有其它争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信函、电话、传真等方式向县市场监管局实名反馈。

联 系 人:孙正银、喻秋萍

监督电话:0566-5027602 电子邮箱:406573694@qq.com 

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20日

1 安徽力丰实业有限公司 陈志坚 《池州市支持质量提升若干政策》第12条:对企业以专利权、商标权质押贷款方式融资并按期归还的,按贷款利息、评估费、担保费、保险费总额的10%予以补助,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资金补助,其中评估费、担保费、保险费合计补助不超过1万元。 10
2 安徽陵阳春酒业有限公司 金良 《池州市支持质量提升若干政策》第12条:对企业以专利权、商标权质押贷款方式融资并按期归还的,按贷款利息、评估费、担保费、保险费总额的10%予以补助,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资金补助,其中评估费、担保费、保险费合计补助不超过1万元。 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