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 2025103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5 年 11 月 10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青阳县政务服务中心7楼青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公室
联系方式: 05663305003
序号
登记申请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陵阳镇黄石溪村村民委员会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
青阳县陵阳镇黄石溪村
341723103007JB
00001W00000000
5158.78
供水用地
公告单位: 青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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