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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003291907X/202506-00030 组配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青阳县交通运输局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名称: 县交通运输局:再解读再培训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6-27
废止日期:
县交通运输局:再解读再培训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发布时间:2025-06-27 14:59 来源:青阳县交通运输局 字号:[默认 超大]


    

为落实落细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深化重大隐患判定辨识,6月24日下午,青阳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开展培训会,对交通运输部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进行再解读再培训,局机关各股室业务骨干、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全体成员近30人参会。

培训会上,局总工程师徐波围绕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运输安全生产过程中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的5类通用情形和21类个性情形,结合每类情形典型事故案例和日常安全监管情况,对道路旅客运输、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出租汽车客运、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动车维修、汽车客运站等企业的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准确判定进行了解读培训,推动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不断提升重大隐患判定、整改、验收能力。 

培训会上局党组书记、局长吴根发强调,各部门的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要指导行业企业健全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通过督促指导事故多发、“两客一危一货”等高危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1次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开展检查;完善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完善行业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等措施,努力从根本上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确保道路运输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全力保障道路运输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