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继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费用的建议收悉,经商县卫生健康委,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政策
医疗保障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是一项政府基本民生。合理筹资、稳健运行是医疗保障制度可持续的基本保证,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筹集水平坚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各方承受能力相匹配、与居民基本健康需求相协调。城乡居民医保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共同组成,对特困、低保、重点优抚、计生特困、重度残疾、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等7类困难人员分类资助参保,其中对特困人员给与全额资助、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重度残疾人员给与90%定额资助、返贫致贫人员给与80%定额资助、脱贫不稳定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给与50%定额资助。我县少数村集体经济发展好的由村集体代缴。2025年度我县困难人员参保财政资助资金总额为583.5120万元。从2019年以来,居民个人、财政补助标准均分别以每年30元的标准增加,2025年居民医保费筹集标准为1100元,其中个人缴费400元、财政补助700元。
二、关于加强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设
村卫生室系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网底,在为农村群众健康服务中发挥“守门人”作用。目前,全县110个村卫生室均为城乡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开通医保联网结算功能,实现普通门诊即时结算报销。近年来,县卫生健康委持续加强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设。一是持续加强人员队伍建设。2024年,青阳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2人,其中西医类临床本科5人,中医类临床本科学历人员7人,医学影像专业4人,护理专业本科学历人员4人,专科学历人员17人,康复治疗学专业4人,卫生行政执法辅助1人;委托培养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2人,安置4人;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提升计划”,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8人,村医高职(专科)学历提升16人,有效缓解基层人才匮乏现状。二是完善基层多元投入机制。县卫生健康委协调财政、发改等相关部门,结合紧密型医共体建设,以“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社区医院创建、等级医院创建为契机,加大对中心卫生院建设的经费投入和人员、物资保障力度,完善基层医疗机构软硬件设施。三是持续加强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2021年-2023年,对村卫生室基础设施建设和医疗设备更新补充,重点修缮基础设施、更新补充医疗设备及医务人员培训等,在基本达到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的基础上,推进完善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不断满足群众基层就医需求。
医疗保障是一项关乎所有参保人切实利益的民生实事,您提出的关于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费用方面的建议,反映了基层干部群众的心声、体会,对我们的工作很有启发和借鉴。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持续加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建设,落实医保便民惠民举措,以更实的举措、更优的服务为参保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有效减轻群众就医费用负担,不断提高参保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青阳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6月23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青阳县医疗保障局,0566-5112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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