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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092877634e/202504-00037 组配分类: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发布机构: 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2025 年度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计划 文号: 池市监办函〔2025〕42 号
成文日期: 2025-04-10 发布日期: 2025-04-10
废止日期:
2025 年度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计划
发布时间:2025-04-10 14:47 来源: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号:[默认 超大]
以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对安全健康食品的需要为目标,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省局部署安排,现制定池州市 2025年度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以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和防控食品生产安全风险为主线,通过对全市获证食品生产企业(不含特殊食品生产企业,下同)和食品小作坊有计划、有组织、有效果地开展监督检查,科学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我市食品生产安全保障水平。
二、检查对象
全市取得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取得登记证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以下简称食品小作坊)。
三、检查方式
监督检查方式为日常监督检查、飞行检查、随机检查、联合检查等。开展监督检查时,统一使用安徽省食品综合监管平台实施监督检查。
四、检查重点
食品生产企业:是否持续保持必备生产条件、是否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是否有效控制生产过程质量(重点强化食品添加剂使用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标准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标签和说明书情况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是否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是否建立和落实“两个责任”相关制度等。
食品小作坊:是否持续保持生产场所整洁卫生、原辅材料采购索证索票是否完整、是否使用过期变质原辅料、是否如实记录各类生产台账、是否按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配备食品安全员等。
五、检查安排
(一)市级食品生产年度监督检查安排
制订全市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组织对辖区内肉制品、糕点、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饮料、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等重点生产企业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对问题易出、风险频发、2 批次及以上抽检不合格等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开展飞行检查。建立食品安全监督“三查”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下沉式暗访。根据省局部署,落实异地监督检查或部门联合抽查任务。
(二)县级食品生产年度监督检查安排
各县(区)局应按照属地监管原则,依据风险分级分类管理与辖区监管工作实际,结合制订本县(区)局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同时参与或配合省、市级的监督检查工作。重点加强肉制品、糕点、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饮料、食品添加剂等重点品种企业的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抽检多批次不合格和往年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较为突出、投诉举报较为集中的食品生产企业与食品小作坊列为重点检查对象,综合采取日常监督检查、飞行检查、证后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及专项监督检查、专项整治等多种形式进行落实。
各县(区)局要综合考虑食品类别、企业规模、管理水平、食品安全状况、信用风险等级、信用档案记录等因素,结合市局计划,编制所辖区域年度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并及时报送市局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管科。
六、工作要求
(一)制定检查计划。各县(区)局应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向社会公开,要认真组织落实监督检查计划,规范监督检查程序和记录,并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前报送至市局。
(二)加强检查工作质量。加大检查工作培训力度,着力提升基层监管人员专业能力,确保监管人员准确理解、熟练掌握并严格执行《安徽省食品生产监督检查操作手册》。
(三)强化问题整改。各县(区)局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整改,复核后及时上传整改报告,实现整改完成率 100%。督促企业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强化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抽查考核。
(四)整治突出问题。各县(区)局应主动排查整治重点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对抽检不合格的企业开展全覆盖约谈和检查、跟踪抽检,加大对多次抽检不合格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及时对问题突出的企业开展飞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