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策草案】青阳县国家质量强县培育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决策依据】《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提出,要推动质量强市、质量强业向纵深发展,打造质量强国建设标杆。县域作为基本单元,在国民经济体系中占据重要地位。为更好发挥质量在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推进质量强县培育建设,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强县(区、镇)培育建设工作方案》精神,县市场监管局牵头起草了《青阳县国家质量强县培育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意见征集对象】社会公众
【意见征集时间】公示期自2025年7月23日至2025年8月3日。
【反馈渠道】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5年8月3日前向青阳县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科反馈。
联系人:孙正银
联系电话:5036468
电子邮箱:scjg503646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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