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8月份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2025年以来,全县新登记企业619户,个体工商户1451户,农村专业合作社14户,全县现有企业7559户,个体工商户 24986户,农村专业合作社359户。
2.组织开展升学宴承办酒店、企业食堂、托幼机构食堂专项检查,排查升学宴承办酒店14家、企业食堂184家、托幼机构食堂4家,举办食品安全集中约谈及培训会议3场。继续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立案19件,完成食品抽检95批次、食用农产品52批次。
3.继续开展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共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14家次,检查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15家次,全项目检查三类医疗器械许可换证企业2家,二类医疗器械新备案企业3家,药品经营企业许可换证企业1家;组织召开全县隐形眼镜经营企业约谈培训会,全县11家企业参会。
4.完成《青阳县国家质量强县培育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编制;开展2024年度《池州市支持质量提升若干政策》“评审类”项目申报工作,涉及31家企业35个项目,共计126.38万元(均为知识产权类项目);推动监督抽查工作,共抽查电动自行车产品5组,铅酸蓄电池产品1组,成品油产品10组,液化石油气产品1组;推进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4家单位完成不合格产品整改和核查工作;联合池州市质检中心,开展镁铝相关生产企业调研,了解企业需求;推进燃气灶具专项整治、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工作,以非法改装为重点,组织市场检查。
5.督查市场监管所交办单落实情况;对11家维保单位在青11名质量安全员进行安全知识考核;8月份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21家次,检查设备46台,发现安全隐患5处,下达指令书3份,完成整改隐患8处,未整改5处。
6.完成市级2024年度知识产权政策专项资金(评审类)的材料初审工作;指导企业在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进行产品备案,目前已备案152家。推进居民水电气计量与收费专项整治案件办理,立案查处相关案件3起,均正在办理中;依法强制了检定乡镇水厂库存的表具累计316台。继续进行黄精质检中心第二批次CMA参数方法验证实验,包括药品、微生物和剩余食品检验参数方法验证;协调市质检院专业技术人员人员来青现场指导微生物检测;完成黄精质检中心第二批次试剂耗材招标工作;参与起草农业农村局主导的3项九华省级地方标准。
二、9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1.召开民办学校(幼儿园)负责人集中约谈及培训会议;开展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实施学校食堂专项监督抽检;继续开展冷冻冷藏肉类及制品、问题牛肉产品排查整治。组织开展药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根据许可备案情况,继续开展药品医疗器械许可备案检查。按照省局要求,继续推进国家质量强县培育建设工作;完成《池州市支持质量提升若干政策》“评审类”项目的社会公示,申请资金拨付;开展质量月宣传等相关工作;推进监督抽查工作,抽查重点为建材产品;推进充电宝质量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如有条件,计划监督抽查1-2个样品。对三项专项治理行动(场车、锅炉和索道)开展执法检查。
2.制定防范企业名称侵犯商标权保护机制文件;摸排搜集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诉求,协助企业办理海外知识产权保险;继续指导企业办理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工作。对7家通过社会公告的“守重”企业进行公示;对4家检验检测机构开展双随机检查。推进居民水电气计量与收费专项整治,督促水电气服务企业构建合规管理体系。9月底完成第二批次约180个CMA参数方法验证;向市局提交1项新建计量标准项目、5项到期复查计量标准申请材料;协调确定1-2名知名专家作为黄精质检中心学术带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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