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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MB1688302A/202510-00003 组配分类: 不动产登记
发布机构: 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5-135(甘国发)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10-10
废止日期: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5-135(甘国发)
发布时间:2025-10-10 16:49 来源: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号:[默认 超大]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5-135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面积为34.09平方米,用途为商业

甘国发

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青阳县九华东路酒厂对面

依申请作废

  

公示单位:青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1010